审判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没有过硬的审判质量,法院的工作就失去了根基,司法公正也就无从谈起。保证案件审判质量,依法对案件作出公正裁判,是实现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具体体现,也是人民群众衡量法院工作最重要的标准和尺度。多年来,中院刑事审判庭注重在提高办案质量上下功夫,全区刑事案件审判质量有了较明显的提高。尤其是近两年来,为确保如期完成《农垦法院系统三年发展规划》制定的工作任务,实现农垦法院历史上的新跨越,全体刑事审判干警从抓制度落实入手,坚持不懈强化审判规范、审判管理和审判质效,刑事审判工作有了新进展。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从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入手,强化审判管理
一是坚持月例会制度。庭里每月不定期召开一次庭务会,除对当月工作进行小结外,要求每名审判人员提出近期在案件处理方面或政策形势把握方面遇到的问题或难点进行研讨,特别是针对上级发改案件、最高院印发的指导性案例重点进行学习讨论,通过相互交流,集思广益,统一认识,进一步明确处理案件的最佳原则、方式和方法,有效地提升了审判人员的办案水平,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是严格实行缓、免案件报备制度。为适应新形势下刑事审判工作的需要,按照上级法院和中院党组的要求,中院刑事审判庭不断加大对下监督指导力度,将监督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通过对基层法院审理的职务犯罪、渎职犯罪、重伤害和交通肇事等几类犯罪案件拟判处缓刑、免予刑事处罚报备监督制度的开展,促使各基层法院在案件质量把关上下功夫,该制度自去年实行以来,缓刑案件无论是在法律适用水平,还是在刑事政策把握上,均有明显提高,达到了中院对这些案件处理结果在全系统平衡掌握、提高公众信服度的目的,2012年一季度缓刑率与前两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5个百分点左右,控制缓刑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
三是完善二审案件质量评析制度。中院对每起二审案件不论是维持或更审改判,都填写二审案件质量评析卡,一份在结案后随卷返回基层院,一份随终审卷备案,用以对每起二审案件进行个案指导。评析卡包括实体处理、程序适用及裁判文书制作等内容。二审办案人结案时根据审查情况在评析卡中逐一填写上述项目,对一审案件质量进行评判,指出案件实体、程序以及法律文书制作上的瑕疵或不足。这种做法,既是对基层法院办案质量的全面检验,也是对中院每名办案人自身的提示和警醒,旨在通过这种方式,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四是强化案件质量层级把关制度。为强化院、庭领导在案件质量把关、审判质效管理方面的职责,制定了层级管理制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作为主办法官对自己审理的案件,在查明案件事实,证据确凿情况下,通过自己对案件的认知和心证,运用掌握的法律、司法解释及社会经验进行裁判,其他合议庭成员要协助主审法官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在案件呈报审判委员会讨论之前,审理报告要经过庭长和主管院长的逐级审核同意,庭长有不同意见时,先与承办人、合议庭沟通,力求达成一致意见,如仍有分歧,可提请庭务会研究讨论,必要时征求主管院长意见,这样既加强了案件质量把关,又提高了审判质效。在裁判文书的核稿和签发阶段,作为审判长、庭长和主管院长同样要把好质量审核关,不仅仅审查裁判文书语句的通畅、文字的对错,更重要的是在认定事实、证据采信及适用法律方面把好关;作为书记员对案件材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和归档等方面也要依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形成人人有任务、有责任,人人有压力、有动力,确保在案件审判过程中不出差错。
五是实行案件审理进度跟踪制度。制定了案件办理进度跟踪制度,即每周一由内勤将每名审判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统计,标明每起案件的审限起止时间、审理进度等信息,分别报送庭长和每名办案人员,一方面,庭长可以根据案件的审理进度情况,对新受理的案件进行合理分配,并对每起案件的审限进行跟踪督促;另一方面,使每名办案人对分配给自已主办的案件,做到心中有数,避免“前松后紧”的办案现象发生,做到办案效率与质量并进。通过这种均衡结案的整体控制,所办结的案件质量相对更有保证,避免因突击办案等原因而出现瑕疵和质量问题。
二、切实加大对下指导力度,统一垦区刑事审判量刑尺度
中院刑庭通过对汇报请示的案件采取个案指导、对上(抗)诉案件及发改案件采取带案指导、对一定时期同类型疑难案件采取集中指导等方式,针对一些疑难案件、问题案件、类型相近似的案件及时解答、及时纠正、及时归纳总结,多角度、多层次地加大对下指导的力度,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确保案件质量。
另外,在调研成果的推广上下功夫,在全省率先实行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通过适用统一科学规范的量化标准,确保在垦区范围内统一司法尺度,解决了“同案不同判”的问题。量刑规范化使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不仅有效地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更将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尤其是量刑过程完全公开,直接置于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之下,这种公开透明的审判方式,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普遍接受和认可,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也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农垦法院的形象。
三、提高风险案件审理水平,增强重大敏感案件的应对能力
近几年,垦区接连发生了马积深猥亵案、宗飞等人强奸案等几起社会关注度高的敏感案件、热点案件,面对媒体炒作的压力,中院刑庭法官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沉着应对,比较好地保证了案件处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采取的措施是:一是要求全庭干警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落实中央、最高院和省委、省政法委、省法院有关领导的批示精神,积极做好向院党组的请示汇报工作,主动争取院领导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二是选派业务骨干下基层进行面对面指导,做到从审理方案到宣传方案制定,从适用法律把握政策到审理程序安排,从案件事实认定到裁判文书做出严格把关并给出具体详尽的指导意见;三是协调各方面力量,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经过上述卓有成效的工作,马积深案、宗飞案最终得以平稳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舆论效果。该成功经验对垦区“1.09”打黑专案的顺利办结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对重大疑难、热点敏感案件的处理,实践中锻炼了队伍,提高了素质。
四、切实抓好素质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能力
一是依法适用法律与准确把握政策的能力。在办理案件时,反复强调审判人员要切实转变司法理念,要把执行法律和执行政策有机地体现在对个案的裁判中。案件裁判的结果既要考虑法律适用的严肃性,是否有利于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也要考虑是否能被人民群众所认同,是否损害司法权威和法院形象。二是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案件处理效果的好不好,关键在于能否案结事了人和。要求审判人员在处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时,不仅要尽最大限度地保护被害人的合法利益,同时,要妥善做好当事人双方的矛盾化解工作,“化干戈为玉帛”,为垦区稳定和谐尽心尽力。在工作中要端正态度,做到热心、细心和耐心。三是与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沟通协调的能力。在刑事诉讼中,公检法等部门依据不同的职能在诉讼各环节各自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就如同一台机器的不同部件,只有密切配合,协调运转发挥整体效能才能顺利制造出产品一样,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只有相互配合才能使案件审理取得令人满意的裁判效果。因此,在遇到个案问题时,要求办案人要主动与公检等部门沟通协调,协调不成的,由庭长继续进行协调,一次不成,就多次协调。对共性问题,利用召开联席会的时机进行沟通协调,力求达成共识。在沟通协调时,做到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讲求灵活性和艺术性。从中院与分检几年来的沟通情况看,只要把道理讲明,把情理说透,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此外,还通过多种培训形式提高干警业务能力,提高刑事审判人员的司法水平,有力确保了案件审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