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党组在全院开展的“三优一满意”活动,对于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激发创先争优活力,树立法院良好形象意义深远。民二庭在活动中,强化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突出为大局服务,促进案件质效的双提升,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上半年受理案件73件,审结40件,同比增长21个百分点,一审调撤率66.7%;保全财产价值3.5亿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亿多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推行能动司法,助力经济发展。
一是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及垦区企业的重点案件,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企业申请诉讼保全且符合条件的,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制作法律文书,在第一时间内采取保全措施。如:北大荒鑫亚经贸公司诉青枫亚麻纺织公司买卖、加工合同案件,两起案件标的额近1.9亿元,鑫亚经贸公司于立案当日提出保全申请。接到案件后,干警们加班加点,分析案情、制作法律文书,双休日即出发,四天之内辗转浙江、九三、青冈等地,克服诸多困难,清点查封货物10440件,价值近1亿元。上半年,我们先后奔赴山东、河北、江苏、吉林、齐齐哈尔等省内外各地20余处,保全财产价值近3.5亿元,为案件的顺利审结和执行奠定了基础。
二是开展“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活动。在走访涉诉企业同时,我们对农垦总局2013年重点推进产业项目在建设和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涉法问题进行调研。对涉及绿色食品产业、矿产经济产业、林产品加工业、现代服务业等9个重点企业发放调查问卷30余份,了解掌握企业项目的建设经营情况,摸清涉诉隐患,制发了《关于保障大项目建设的十条司法措施》,提出司法建议25份,实时跟踪进展情况,有效的提高企业化解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的能力。
三是建立企业优质服务长效机制。为切实服务垦区企业发展,我们建立了《走访企业制度》、《企业回访制度》及《效果跟踪制度》。建立企业诉讼信息库,便于掌握企业的涉诉情况及原因,有针对性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对涉企典型案件,要求企业相关领导参加庭审,让企业领导切实感受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法律盲区,通过具体案例,督促企业加强管理。同时采取对企业发放意见函、联系卡、服务专线等方式,为企业提供长期司法服务,受到企业的好评。
二、强化服务意识,增强群众满意度
一是注重调解化纠纷。在审判实践中,我们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以求案结事了。在邵贺龙与夏振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邵贺龙对一审判决不服,扬言;‘如二审裁判败诉,就先杀了夏振华然后自杀’。该案邵贺龙原是夏振华的女婿,因家庭、婚姻矛盾纠葛造成翁婿之间积怨过深,如不妥善处理容易引发民转刑案件发生。了解到邵贺龙无偿还能力,邵父条件较好,法官为此前往建三江邵父家中,以父子之情为基础、以事实证据为依托,反复做父子二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庭履行还款义务。
二是减轻诉累为便民。对家在外地的当事人,我们充分考虑他们的往返时间,合理安排开庭时间;还帮助联系就近住宿和返程车票。同时,在开庭或送达法律文书时尽量避开农忙时节。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深入其住所地开庭,尽量减少诉讼对当事人生活造成的影响。另外,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节约诉讼成本,做到当庭宣判。如曹世军诉王秋云民间借贷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均居住在外地,法官通过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曹世军的上诉理由不成立,为减少他们在哈市的滞留时间,节约诉讼成本,合议庭经评议后,当庭宣判维持原判,利用午休时间制作文书,下午即将文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三是用科技手段促调撤。我们秉承“便民、高效、低成本”的办案宗旨,在办案形式上突破传统束缚,灵活利用电话、传真、网络等现代通讯工具,更加方便、有效的进行调撤活动。对上诉明显无理的案件,通过电话与当事人沟通,尤其针对败诉方,帮助其分析败诉原因,讲解法律规定,促使当事人调撤服判。对于路途遥远申请撤诉或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告知其到就近的法院或法庭签字办理相关手续,开通了方便诉讼之道。我们还用局域网、电子邮箱等,委托当事人所在地的法院、法庭代为送达法律文书。仅上半年,电话调撤案件就达8件。
三、培养优良作风,确保案件质效提升。
案件质效决定服务质量,我们在审判实践中注重在提升案件质效上下功夫,增强干警质效意识,不断完善审判制度,加大管理力度,以良好的司法能力保证优质服务。实现上半年无发改,无上访案件的良好发展态势。
一是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完善庭长、审判员、书记员岗位职责、合议庭评议规则,注重审判过程中各节点运转效力和质量。严格审限管理及均衡结案,建立内勤及时跟踪,审判长警示、庭长监督的联动制约机制。要求干警根据案件数量的变化态势,统筹安排开庭时间,合理地制定每月、每季度的办案计划,确保案件及时审结,实现均衡结案。上半年,二审案件平均审限43天,同比缩短26天。
二是强化案件评查及疑难案件研讨工作。通过对本庭案件进行合议、裁判文书进行交叉评查和专门剖析、点评等方式,扎实开展合议及文书评查活动,提升审判员合议、裁判文书制作的规范化水平。建立以庭长为统领、业务骨干为成员的疑难案件研讨小组,对于疑难、复杂及新类型案件实行“一人办案,全庭把关”制度,确保了案件质量。上半年,中院抽查了我庭的25份裁判文书进行评查,评为优秀文书10份,无质量一般及较差文书。
成绩只代表过去,垦区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给商事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民二庭全体干警将继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以“三优一满意”活动为切入点,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农垦法院“第二个三年发展规划”和垦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