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4月26日,农垦中院审管办召开八个基层法院相关人员参加的审判管理工作座谈会,就如何规范审判管理工作明确了具体要求 。
一、进一步明确审判管理六项职能
当前审判管理工作具体围绕六项职能运行:一是审判流程管理,即对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各流程环节的监控,对流程信息录入的准确度进行检查;二是审判效率管理,即对案件审限的监控管理;三是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即对重点案件(发、改及指令再审案件)的评查及按期对当年审结案件进行的常规评查;四是法官绩效管理,即建立法官综合评价体系;五是层级管理,协调好审委员与合议庭之间及院、庭长之间的层级管理关系;六是统计信息管理或质效评估管理,即对省法院明确的12项质效评估指标的管理。
二、进一步明确具体管理步骤
第一,加强审判基础管理工作。要加强裁判文书、庭审质量、重点案件评查、审判委员会、合议庭等审判基础工作的细化管理。中院机关已加强了自身的基础管理工作,对各项审判基础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制定了规程,各基层法院应对照中院的管理模式加强审判基础管理工作。
第二,协调好层级管理关系。就是要围绕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及行政管理权三项权利,协调好审判委员会与合议庭之间的审判权关系,以及院长、副院长及庭长之间的审判管理权、行政管理权的关系。要明确各项权利主体的职责,为其提供科学的管理方法,并将各项权利融合为一体,实现法院的综合管理职能。
第三,做好评价及评估管理。法官的评价管理及法院的评估管理是当前的工作重点,中院机关已建立了法官的评价体系,省法院也下发了《关于对各中级法院审判质效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各基层法院应结合自身情况构建本院机关法官的综合评定管理体系,同时也要制定本辖区各法庭的审判质效评估细则,对机关法官综合评定结果及法庭质效评估结果,年终一并上报中院审管办。
第四,做好审判态势分析工作。当前应做好的态势分析有二类,即审判态势综合分析和审判态势专项分析。审判态势综合分析就是对每季度或每半年的审判工作及审判数据标指进行综合的分析,并对下一季度或下半年的审判工作进预测。审判态势专项分析,是针对单项审判工作中存在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而进行的分析及预测。今年,各基层法院应做好这两项分析工作,为审判工作提供综合性且具有参考价值的基础信息。
第五,做好审判管理调研工作。审判管理工作在黑龙江省也是一项新的工作,很多方面没有可借鉴的成形的经验,还需要进一步的探索,各基层法院应加强管理理论基础知识的学习,探索适合农垦法院自身的审判管理模式并将其转换为管理成果。省法院开创了《审判管理专刊》,各基层法院应在每双月初将审判管理工作好的经验,好的管理方法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中院审管办。
审判管理工作繁杂,各基层法院从事审判管理工作的同志应加强管理责任意识,多与中院进行交流,共同探索好的管理方法、管理模式,共同促进农垦法院系统的审判管理工作迈向更高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