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三江农垦法院七星人民法庭执行人员穷尽办法多方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2013年8月14日采取扣划措施,扣划被执行人工程款499996元。
建三江农垦法院七星人民法庭2012年、2013年前后受理柴某、王某、牟某与某工程公司劳务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纠纷三起执行案件。受理后多次找该公司执行,该公司以没有履行能力为由不予配合,查询该公司在银行账户无存款,无资金流转,账户为虚设。经查,该公司在七星农场有工程,农场欠该公司工程款。由于农场资金不足,因此该案进入僵局。多次找农场协调后,农场财务人员同意,如果农场给该公司预付款时,通知执行人员。8月14日上午执行人员接到农场财务人员电话,有一笔工程款要拨给该公司,执行人员及时采取措施,扣划该公司工程款499 996元。三起案件顺利结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彰显了法律的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