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机构设置   专题报道   司法公开   法院工作   法官园地   法院执行   诉讼指南   法治论坛   法律法规 

 

拖欠农民粮款百余万 法院速调一周内偿还

  发布时间:2013-08-22 09:34:12


    2013年8月,黑龙江省牡丹江垦区庆丰农场的几位农民来到牡丹江农垦法院,起诉拖欠他们130余万卖粮款的米业公司。

    原来,这几位农户组成了种植专业合作曾先后两年将水稻卖给米业公司,粮款却迟迟未予给付,如今该米业公司濒临破产,无力偿还,合作社的农民个个心急如焚。了解了这样的情况后,为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牡丹江农垦法院当天立案,次日民庭法官便到米业公司了解情况,经过多次协商,使合作社与该公司达成了买卖协议,用该公司烘干塔等一干设备抵所欠粮款,使合作社的所有欠款在一周内全部得到清偿。牡丹江农垦法院快立、快审、快结的做法切实保障了农民群众的利益,赢得了农场百姓的一致赞誉。

责任编辑:韩瑞晔    

文章出处:牡丹江农垦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5798321 位访客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82号   邮编:150090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