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机构设置   专题报道   司法公开   法院工作   法官园地   法院执行   诉讼指南   法治论坛   法律法规 

 

建三江农垦法院与新疆北屯市人民法院共建友好法院

  发布时间:2013-09-17 10:39:24





    2013年9月17日上午8点,在建三江农垦法院会议室隆重举行了“建三江农垦法院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屯市人民法院共建友好法院启动仪式”。农垦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政治部主任谢长宁、建三江农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付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屯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新军等出席仪式,建三江农垦法院全体干警及新疆北屯市人民法院部分干警参加了仪式,仪式由建三江农垦法院副院长孟庆祝主持。

    会议首先由农垦中院党组副书记、政治部主任谢长宁代表农垦中院党组对新疆北屯市人民法院考察组的到来表示诚挚的欢迎。同时强调,在黑龙江省委、省农垦总局党委关于援疆工作的部署要求下,农垦中院之所以选择建三江农垦法院,是因为该院是垦区及全省优秀法院,有着高素质的审判队伍、过硬的审判水平和先进的管理理念,有一个有凝聚力、有向心力的领导班子,能够承载起对口援建的重要工作。谢主任代表农垦中院对建三江农垦法院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抓好援疆协议书的制定落实;二、抓好《对口交流援建机制》建设,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援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三、进一步加大业务信息交流、骨干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援助力度,搭建学习的平台,不断加强工作交流、文化交流、情感交流,以切实提高审判能力与水平;四、完善联络沟通制度,定期总结,大力宣传援疆工作的新理念、好做法和好经验,扎实推进援疆工作向纵深发展;五、要切实加强物资援疆工作,确保物资及时足额到位,提高物资使用效益。

    建三江农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付文在仪式上首先对来自远方的客人表示欢迎,并介绍了建三江农垦法院的基本建设及近年来取得的荣誉情况,同时表示农垦中院能在八个基层院中选中该院作为共建友好法院,是该院的荣幸,也是对该院的信任与认可。开展援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新疆是国家的西大门,环境恶劣,条件艰苦,兵团法院的作用在新疆举足轻重,兵团法院干警能够在那么艰苦的工作环境中始终以维护大局为已任,始终保持兢兢业业、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和勤奋求实的工作精神,是建三江农垦法院学习的榜样。付文院长表示,在今后的援建工作中,建三江农垦法院在人才互助方面要继续秉承中院的优良传统,加强人员互动,欢迎北屯法院干警到该院挂职交流,该院也将根据需要选派优秀法官去新疆;在信息交流方面要建立资源共享机制。通过网络系统连接开设法官论坛,定期开展审判刊物、信息简报以及审判管理通报等信息交流;在业务交流方面实现共同提高,通过开展专题调研、以学代训、延袭中院派有丰富审判实践经验的法官成立讲师团等形式,加强审判工作、司法改革等方面经验交流;在物资援助方面注重加紧落实,在管理局党委的支持下,针对北屯市法院的实际需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物资援助任务。建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协作共建领导小组,共商协作事宜,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收到实效。最后付文院长表示要向北屯市人民法院学习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应用到为管理局优化发展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工作中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屯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新军在仪式中代表北屯市人民法院对垦区法院近年来为该院一次次提供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谢,同时介绍了新疆北屯市人民法院的基本情况,表示今后将把建三江农垦法院好思路、好举措、好经验带回去,成为该院进一步发展壮大的重要举措,为未来两院之间的密切交流与合作,为共同打造审判工作的辉煌业绩奠定更加扎实的基础。

    仪式最后,由建三江农垦法院付文院长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屯市人民法院张新军院长签署《共建友好法院协议书》。友好法院的共建,标志着两地法院建立起一种新的交流与合作模式,开辟出了一条攻坚克难、共谋发展的新路径,对审判工作、司法改革创新及司法实践都将有着领先、超越的深远意义。

责任编辑:韩瑞晔    

文章出处:建三江农垦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5805790 位访客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82号   邮编:150090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