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农垦法院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以民为本,从“零”入手,将服务群众与法院工作有机结合,推动法院工作全面开展。
一是依法保障民生,为民意识‘零距离’。今年3月份,制定了《黑龙江省北安农垦法院关于重大疑难案件受理程序的规定》。要求受理重大、疑难、敏感案件时,由立案庭及法庭(办案组)审查后,将意见书面逐级上报至主管院长,由院长决定提交审委会讨论形成决议后立案,规定对此类案件五天内回复当事人,告知当事人上交诉讼相关材料2次以内。加强立案信访窗口、诉讼服务中心等窗口建设,积极开展诉讼引导、诉讼风险提示等服务,为弱势群众开设的绿色窗口和院长信箱。在网络上公布了立案电话和邮政地址,为当事人预约立案、电话立案提供便利。在各法庭、办案组分设诉讼联络员,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联络人足不出户地预约立案,法院也可以通过联络人做当事人诉前调解工作。龙镇法庭通过电话立案并通过炕头开庭的形式调处1起原告长期卧病在床的赡养案件,赵光法庭通过预约立案形式在春节假期调解2件长期在外打工人员的离婚案件。
二是提高审判质效,为民质量‘零差错’。 本院强化“民生案件无小案,民生问题无小事”的意识,依法妥善审理借贷、买卖、供热等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审理好因国有或集体企业改制、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等引发的各类诉讼案件。2013年1-9月,民事案件调撤率为94%,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率为99%。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调解率、实际执行率、一审裁判息诉率四项指标分别高于省法院审判质效考评设定的满意值14.16、0.37、30、0.78个百分点。
三是解决群众困难,为民过程‘零障碍’。坚持开展法官“五进”和“和谐共建”活动。法官进工地、进企业、进工厂七十余家,提出有价值的司法建议25条;开办法律讲座班15次,参加机关干部300人次;在二井子重点高中、长水河初中、第二高中开设法制课,在龙镇初中召开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受教育面达3000余人。在襄河农场地域内发生的1.28铁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在事故发生当日即指派人员参与事故善后处理,配合农场和地方政府安抚受伤群众及家属,参与损害赔偿调解工作,使所有受害者及其家属得到了依法赔偿。2013年7月院领导在调研中,发现绿宝乳业拖欠110名养牛户奶资款问题,及时把存在的风险与解决建议书面向管局党委汇报,引起了党委的高度重视,并给予法院较高的评价。在处理引龙河富有砖厂欠86名农民工工资问题时,特事特办,对砖厂财物进行查封,并对农民工的人数和欠薪数额进行调查,经过与农场领导、农民工代表进行协商,此案未经诉讼程序,通过诉前调解的救济途径,86名农民工工资60余万元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