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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不给抚养费 法院执行来帮忙

  发布时间:2013-09-26 10:39:14


    近日,牡丹江农垦法院庆丰法庭将执行回来的抚养费送到张某手中,一起因父亲拖欠抚养费而强制执行的案件结案。

    案件的主体是申请执行孩子抚养费的母亲张某与被执行人孟某。2009年张某到庆丰法庭起诉要求与孟某离婚,婚生子由张某抚养,孟某负担抚养费。经法庭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制作法律文书。双方协议婚生子由母亲张某抚养,孟某每月负担300元抚养费,但自法律文书生效至今,孟某仍分文未给。母亲张某多次催要未果,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孟某支付抚养费。

    法官通过实际了解情况得知,自二人离婚后,母亲张某独自带着孩子在外租房居住,因孩子年龄比较小,也为了可以多照顾孩子,张某平时打零工维持家用。自2009年离婚后,孩子的父亲孟某就没去看过孩子,也没给付过抚养费。张某念及多年的夫妻感情,也考虑到孩子的心理,也一直没催要。2011年孩子上学费用增加,张某打工难以维系家里开销,于是多次联系孟某,想让他尽父亲的责任支付孩子抚养费,孟某多次推诿,而后更是恶言相向,张某无奈,2013年来院申请执行抚养费。

    得知孟某在与张某离婚后就未曾看过孩子,法官宋永和先找到父亲孟某,从自身也是一个父亲出发,多给孩子的成长一些关爱方面对他进行开解,提醒他作为一个父亲的责任除了要在平时给予关爱,也要给予生活上的金钱支持。孟某由开始的拒绝说话到后来将自己现在的家庭情况和盘托出。孟某在与张某离婚后又组成了家庭,并育有一子,孟某平日也靠打工生活,现任妻子无业在家照顾孩子,一家全部的生活费用由自己承担,家里没有钱款。自与张某离婚孩子归张某抚养,他就不应该负担抚养费,张某应该自己抚养孩子,因此拒绝支付抚养费。

    明确双方态度,法官让张某带着孩子来到法庭与孟某见面,希望通过血缘的父子之情打动孟某,让孟某能够正视自己作为父亲的责任,同时能够及时支付抚养费用。但令人寒心的是孟某见到儿子未说一句关切的话语,反而指责孩子这么小就想花自己的钱,同时对张某冷嘲热讽,与其争吵。为了避免给孩子造成不良影响,法官将张某与孟某带至调解室,单独就孩子抚养费的支付问题给孟某做工作,但孟某始终以自己没有钱不肯支付抚养费。

    而后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孟某,希望孟某能够主动弥补与孩子之间的感情隔阂,利于孩子的成长,孟某仍是执迷不悟,并明确自己没有钱,即使有钱也不支付孩子的费用,并口出恶言,让法院不要干涉自己的事情。

    鉴于此种情况,法官通过查询孟某银行账户得知孟某在农业银行和邮政银行皆有存款,采取冻结账户的方式将两个账户应支付抚养费用部分冻结。而后通过划拨的方式将抚养费用支付给张某。

    从法理和情理上的双重思路出发通过大量细致工作,孟某仍不思悔改,法院最终通过强制执行捍卫了当事人的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为执行案件的进一步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韩瑞晔    

文章出处:牡丹江农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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