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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泉岭农垦法院节日期间多项措施筑牢廉政防线

  发布时间:2013-10-09 09:25:5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节日纠风工作中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通知》要求,宝泉岭农垦法院迅速行动起来,坚决刹住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不正之风,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树立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近日,宝泉岭农垦法院就节日期间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主要内容包括:

    一、加强对各部门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切实做好案卷、文件的管理,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应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确保节日期间工作正常运转。

    二、加强对公款请客送礼问题的监督检查。禁止以任何理由收受案件当事人、代理人及当事人亲属各种名目的“红包”、礼金;禁止参加由当事人、代理人或者中介机构支付费用的各种宴请、娱乐等活动;禁止到与自己身份不符的娱乐场所进行消费;节日期间,下级对上级、本院各部门之间一律不走访。

    三、加强对公车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节假日期间,严禁公车私用,除执行公务或特殊情况需要用车应该办理审批手续外,公务用车一律入库封存。对“两节”期间发生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责任编辑:韩瑞晔    

文章出处:宝泉岭农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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