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年近古稀的老人来到法庭,诉求将他的儿子告上法庭。经法庭工作人员询问了解到,老人家今年七十余岁,前几年一直在管理区中的连队居住,后因老人的儿子要求,搬到农场场部居住。因为居住的房屋是平房,条件简陋,老人只好自己掏钱进行维修。后因农场房屋规划建设,老人居住的平房要拆迁,老人的儿子就把房子卖掉了。老人觉得自己维修的房子,现如今要拆迁,儿子应该把维修款给他。当时老人的儿子就给其出具了三万元的欠条一份。
时隔多年,房屋已经改为楼房,但老人的维修款一直未拿到手,找其儿子索要,却迟迟以各种理由推脱,于是老人一气之下来到法庭诉求法官帮助他要回维修款。
在了解案情后,法庭办案员迅速介入调查,联系其儿子询问维修款及房屋情况,并在案前进行调解,耐心劝说双方要和谐的解决矛盾,毕竟是家人,老人做出让步,主动减少标的。在调查过程中,法庭得知老人的经济收入不高,生活水平偏低。法庭抱着在调解中尽量帮助老人不进入立案程序就化解此矛盾的决心,开始了全力以赴的调解工作。经过一个月的精心调解,如今老人已经拿到维修费,和其儿子的矛盾也已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