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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农垦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参加新《民诉法》考试

  发布时间:2013-10-18 16:41:27



    为切实增强对新《民事诉讼法》的理解与运用,促进新法在审判实践中的顺利实施,在认真学习培训的基础上,根据农垦中级法院的统一安排,10月18日下午,绥化农垦法院组织全体在编干警在管局三楼会议室,参加了新《民事诉讼法》知识考试。为检验学习培训效果,院长张立国、政工处主任薛同梅负责监考。法院2名副院长带头参加了考试。我院本次考试应考57人,实际参加考试55人,因公因病缺考2人,参考率为96.5%。在考试过程中,参考人员态度严肃、认真答题,考场纪律严明、秩序井然。

    年初,我院将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作为今年的业务学习重点任务,在没有学习材料的情况下,从网上下载学习资料,发至每名干警手中。同时,在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中将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作为重要的培训班次,并于9月25日举办了《民事诉讼法》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人员重点为民商事审判人员、法官助理共计41人参加了培训。上半年,在参加省法院组织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考试中,通过率100%。绥化农垦法院通过组织一系列关于新法规的培训学习与考核活动,在该院营造出了一种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发了广大干警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通过加强干警对新法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了审判队伍的业务素质 ,增强了对新法的适用能力。

文章出处:绥化农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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