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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审结拆迁案 当事人双方均满意

  发布时间:2013-10-23 09:09:52


    北兴农场拆迁该场鹿场居民区时,与王某姐妹三人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后又反悔,双方为此发生争执。王某姐妹三人采取爬上塔吊,阻止作业方停工。为此王某姐妹三起诉要求鹿山煤矿给付补偿款。本着促和谐,保证企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原则,法庭决定对双方当事人立案调解。经过法庭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做双方当事人调解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鹿山煤矿再给付三原告50000元补偿款,三原告今后不再就拆迁房屋问题向被告主张任何权利及采取行动阻碍被告施工。三原告收到50000元补偿款和被告一起到法庭,对法庭全心全意为当事人化解纠纷表示感谢。

文章出处:红兴隆农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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