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农垦法院8510办案组法官采取上门调解的方式,妥善调处二人酒后争执,误伤劝架邻居的民事纠纷,避免了矛盾激化,也拉近法官与群众的距离。
2013年6月的一天,老刘酒后找到老王说事情,二人未谈妥,引发争执。老刘拿起板凳抡向老王,结果打在前来劝架的好心邻居孙阿姨头上。造成孙阿姨头部软组织损伤,缝合二针,花去医疗费用等900余元。事后,老刘却不承认打伤孙阿姨,先后经公安局、基层调委会调解,均未达成赔偿意向。法庭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双方系邻里关系,在事发地调解案件有利于缓解双方矛盾,便来到被告家中。法官耐心劝解被告:“你不要赌一时之气,你们毕竟是邻居,今后还要在一起相处,原告只要求你赔偿医药费和交通费,放弃了其他请求,已经很宽容。”老张听了此番在情在理的话后,便静下来听法官讲解。随后,法官从案情、伤情、赔偿标准向当事人阐明法理,又分头与原被告协商赔偿金额,最终使双方都做出让步,被告当场自愿赔偿给原告经济损失700元,并同意于10月底前付清。至此,一起发生在邻居之间的民事纠纷成功实现调解结案,双方握手言和。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解决纠纷,法官“上门调解”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受到辖区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据了解,8510办案组法官不断探索调解方式方法,变“坐堂办案”为“上门调解”,努力践行好“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坚持对辖区内“赡养纠纷”、“邻里纠纷”、“当事人涉病残案件”、“农忙时节案件”四类案件一律实行上门审理就地调查,当场调解,力争把大量纠纷化解在庭前,缩短诉讼时间,节省司法资源,已成功调撤了多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