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机构设置   专题报道   司法公开   法院工作   法官园地   法院执行   诉讼指南   法治论坛   法律法规 

 

为赡养老人上法庭 法官调解兄弟言和

  发布时间:2013-10-25 15:48:48


    近日,牡丹江农垦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仅仅因为老父亲的赡养费,子女间告上法庭民事纠纷案件。由于老人年事已高,赡养问题日显突出,原本子女之间已经达成了赡养老人的协议,由于种种原因,老人的赡养问题没得到解决。我院立案后,迅速电话联系被告,被告称自己外出办事,过几日回来再联系法院工作人员。几日后,我院工作人员再次联系被告时,被告已经将电话号码注销。此时,民庭庭长李永哲等办案人员驾车150多公里来到了被告居住地虎林市迎春镇油库家属区找到被告,与被告进行沟通、送达。

    老人的五个子女来到了我院,在开庭审理之前,主审法官李永哲就对本案的矛盾焦点进行了解。主审法官认为,本案如能调解结案,既有利于原、被告家庭的和睦,又有利于老人赡养问题的解决。为此,主审法官分别对原、被告做了大量的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在法官耐心细致的劝导下,被告表示将尽力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老人也表示体谅儿子的实际困难,在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重新对老人的赡养问题达成了协议,原告撤回起诉。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很好的保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决了矛盾,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文章出处:牡丹江农垦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5800535 位访客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82号   邮编:150090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