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建三江农垦法院开展创新民、商事案件审判机制,设立专门合议庭后,浓江办案组先后收到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4件、健康权2件,审结2件,其中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1件、健康权1件,都为调解结案,在审结龚某与于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佳木斯市分公司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办案组通过庭前同各方当事人作调解工作,案件很快审结,但在调解后第二天,保险公司的代理人打来电话称,赔偿数额有误,在这种情况下办案法官考虑到如果就此下调解书,赔偿事宜就会陷入困境,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于是立刻与对方当事人联系,并主张双方见面重新对各项费用进行重新核对,在办案法官的主持下,对每一笔的数额逐一进行了核算,最后确定了具体的赔偿数额,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调解书及时送到各方当事人的手里,保险公司也对很快对原告赔偿事宜进入了程序。
2013年10月25日,原告顶风冒雨来到浓江办案组,对办案组办案法官的认真负责工作作风、和蔼的工作态度给予了高度的赞扬,为表示感谢特向办案组赠送“公正断案执行神速,热情调解真诚为民”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