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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垦中院积极协调政法委启动专项资金救助两名上访人

  发布时间:2012-05-14 11:12:02


    近日,经农垦中级法院申报、农垦总局政法委审批,多年上访的李艳、马德富各领取到8万元和9万元的司法救助款。在表示息访罢诉的同时,他们真诚感谢司法救助制度,感谢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
 农垦总局于2007年在农垦系统内建立了总局、分局、农场三级司法救助基金,主要用于解决一部分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确需要救助的上访案件当事人。救助专项资金启动后,农垦两级法院立即对多年来的信访案件进行梳理筛查,对符合救助条件、且确实需要救助的当事人专案专策,制定救助方案,严格审批呈报程序,开展司法救助活动。
    李艳2009年在普阳农场因一起意外事件导致一级伤残,丧失劳动和生活自理能力。他家住农村,家庭成员均无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生活十分困难。案件经农垦两级法院审结且得到普阳农场15万元补助后,李艳不服判决结果向省法院申诉并以各种过激的方式到处上访。经省法院与农垦中院共同工作,李艳同意在得到司法救助的情况下息诉罢访。省法院与农垦中院经慎重研究认为,李艳在生活和治疗上确实存在较大的困难,而本人又无力解决,可以给予一定的救助。
    马德富对自己客观真实存在的债权,由于诉讼对象和诉讼时效问题,通过多起、多年的诉讼均未得到实现后,便一直进京上访。近期,马德富妻子死亡,本人因脑出血后遗症导致行动和语言障碍,卧床不起,家庭无生活来源,生活极其困难,其弟马德贵代其继续上访。农垦中院考虑案件虽经我省三级法院审理终结,但马德富因患病需治疗又无生活来源的问题也急需解决,可以给予必要司法救助。为此,农垦中院多次与总局政法委汇报,在总局政法委大力支持下,这两起案件的上访人及时得到了司法救助款,上访案件也随之化解。

责任编辑:韩瑞烨    

文章出处:黑龙江农垦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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