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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法治的核心

  发布时间:2013-11-15 09:00:30


    法律是公正公平的代言词,法律是维护国家公民最基本的条约,如果法律失去了公平性,那么这样的法律只能沦为统治者的工具。罗曼罗兰说“即使全世界都毁灭了,正义是不能没有的”。柏拉图说“一切背离了公平的知识都应叫做狡诈,而不应称为智慧”。培根说“哪里有正义,哪里就是圣地”。韦伯斯特说“提着正义之剑攻击,再柔弱的手臂也会力大无穷”。苏格拉底说“公正的人就是遵守法律的人”。这些名言警句无不在指明公正才是法治的核心。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从一定意义上来讲,也可以说就是人民群众不断争取公平正义的历史。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的今天,只有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才能真正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切公证行为都产生证据上的效力。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也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对于不同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头、书面及公证证明,取决于该法律行为所产生(或变更、消灭)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它对于第三者的作用。

    自我国公证制度恢复以来,已经为一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某些法律行为必须经过公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这就是说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之间是有区别的。一般来说,民事法律关系的成立只要是主体、标的和意思表示即可,而法律行为的生效与否是法律对已经形成的法律行为进行的一次评价,大多数的法律行为诺成即生效的,比方我们到商场买东西,付款、交付即已成立生效。而部分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并不立即生效,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发生我们期望的法律后果。这就是法定公证的效力。

    司法公正的基本内涵就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坚持和体现公平与正义的原则。司法主要指法院的审判活动。公正的含义则包括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等。司法公正既要求法院的审判过程遵循平等和正当的原则,也要求法院的审判结果体现公平和正义的精神。

    要实现法律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正义就要求全体公民都能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所享有的权利,履行所承担的义务,同时还要懂得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勇于进行监督。作为法院干警而言,更要时刻牢记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只有致力于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会获得坚实的基础,才能实现长久稳定的和谐。

文章出处:建三江农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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