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家住黑龙江省农垦牡丹江管理局八五七农场的胡某与舅妈孙某因为运输费用问题,两人起了争执并扭打一起。在双方撕打过程中,胡某将舅妈孙某推倒在地,后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孙某被打后,到公安机关报案,因心中怒火难平,孙某拒绝调解,公安机关对胡某进行拘留10天,罚款500元处理。就这样,两人互不让步,仇怨越来越深,本来是亲戚的两家从此变成了老死不相往来的一对仇人,闹得整个农场人尽皆知。
2013年8月在孙某索要医药费未果后,来到牡丹江农垦法院八五七人民法庭起诉胡某。办案法官在了解情况后,找到了双方当事人都能接受和认可的亲戚、朋友做前期思想工作。然后,法官适时介入,耐心地与双方当事人讲法理、叙情理。在法官的说教和亲情的感召下,双方当事人最终消除了隔阂,孙某同意撤诉,不要求胡某赔偿医药费,昔日的“冤家对头”还是血浓于水的亲戚,外甥女胡某与舅妈孙某相互拥抱,握手言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