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对我们的事情这么负责“,太感谢您啦!”。当事人紧紧握着郑光生庭长的手激动的说出了这句话。
2013年5月3日,原告杨某在自家经营的超市售货时,被告李某突然闯入,以原告杨某举报被告李某聚众赌博为由故意挑衅,和原告发生撕扯,造成原告杨某轻度闭合性颅脑损伤、下腹部外伤、左髋部软组织挫伤,为此原告一纸诉状诉至尾山人民法庭请求赔偿。
立案后,庭长郑光生与当事人多次讲道理、释法律,凭着多年积累的调解经验,使原被告达成了部分上的一致。但双方依然情绪激动,始终争执不下。郑庭长当机立断,采取“冷藏式”调解手段,分别对原、被告进行调解,让情绪激动的双方降降温,下下火。经过了近两个小时的调解,双方的情绪稍微有些平复,承办法官决定让原、被告再次坐在一起,可是,双方没谈上三句,言语上再次起了冲突。第一次庭前调解未成。
为调解这起案件,郑庭长走街访巷,深入群众了解相关情况。通过走访发现,原、被告住在同一所小区里,被告平时经常去原告所经营的超市买东西,在这次案件发生之前邻里关系非常和睦。郑庭长再次找来了双方当事人,决定主持第二次庭前调解,重新寻求和解途径。经过庭长耐心细致的工作。被告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并向原告承认错误,原告看到了被告改变了态度,心里的火消了大半,本来双方打的就是“一口气”,双方的气顺了,事情也就有了解决了突破口,此案最终在法官的协调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