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七旬的两位老人因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无奈之下将其诉至法院,经建三江农垦法院青龙山人民法庭调解三子女履行赡养费,但是老人的大儿子听媳妇的话拒不履行。2013年11月28日建三江农垦法院青龙山人民法庭执行员张雪峰采取强制执行,将老人的赡养费执行完毕。
两位老人膝下有三个子女,两个儿子一个女儿,王志富是大儿子。据两位老人讲,原本两位老人在大儿子家住,可是时间一长,大儿媳就嫌弃公公婆婆脏,不和两位老人一起吃饭,不给洗衣服,常常动不动恶语相向,两位老人无奈之下只好搬出大儿子家自己租了一个简陋的房子居住。可是随着老人年事已高,体弱多病却无劳动能力,现除了大儿子,其余子女均给赡养费。为此2013年4月,经建三江农垦法院青龙山人民法庭调解三个子女每人每年给付老人赡养费1500元,但大儿子听媳妇的话至今未履行赡养义务,其老人向法庭申请执行。
建三江农垦法院青龙山人民法庭庭长张雪峰为督促老人的大儿子履行赡养义务,多次做他的思想工作,可是王志富态度强硬,拒不履行。在作业区主任的交谈中了解到王志富家庭条件很好,有200亩地水稻地,有能力履行赡养义务。张雪峰庭长到信用社查询到王志富有存款,采取了果断措施将存款直接扣划。仅用3天的时间将一起不孝儿拒不给付老人赡养费案件执结。当赡养费交到老人手里时,老人非常激动,用发抖的双手握住张雪峰庭长的手直说“谢谢”,连夸张雪峰庭长是个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