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三江农垦法院洪河人民法庭接待了这样一位当事人,他来到法庭是要起诉一位欠款的朋友,但是由于手中并无欠条等有力证据,洪河法庭干警采用诉前调解帮助解决了这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据悉,当事人王某,是洪河农场八区水稻种植户,本人性格开朗十分讲义气,于2012年的12月卖粮时借给了地邻居吴某3万元现金予以周转,当时觉得关系不错,并未出具欠条,也没有其他证人。事后王某碍于情面也未及时催要欠款。事情到今年年末已经将近一年了,王某找到吴某谈起这笔钱。吴某开始的时候还支吾搪塞,后来干脆不承认了。王某急了,与其争吵起来,无论如何自己当初因为哥们义气,认为两人关系不错借钱给他现在怎么他不承认了呢。于是找到了法庭帮忙解决问题。
洪河法庭干警了解情况后,帮助王某分析了案情,通过电话找到吴某之后,法庭干警采用了以情说法的方式和吴某沟通。最后吴某终于答应给付王某的欠款,并因自己的耍赖行为羞愧地低下了头。
在此提示大家:要树立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尤其是涉及钱财之交,一定要考虑周全,以免出现问题,不但钱财受损,还“破坏”了哥们情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