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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垦中院召开2014年机关建设会

  发布时间:2014-01-29 10:47:05




    1月26日,农垦中院召开2014年机关建设会议,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肖凤鸣作重要讲话,中院党组书记、政治处主任谢长宁对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部署了2014年工作。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仲秋通报了机关目标考评情况。会议由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军主持,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肖凤鸣院长对中院机关在审判质效管理、基层基础建设、法院队伍和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取得的进步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强调中院机关干部在三个方面带好头,做榜样。 要带头加强学习,在素质能力提升上做榜样。中院机关干部要带头学政治、学法律、学经验、学技巧。明确学习目的,丰富学习内容,找准学习方法,达到学以致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带头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质量效率提升上做榜样。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做好本职工作,带头办案、带头工作。要主动接受改革的选择,上下互动,通过改革切实提高工作的能力、动手能力;要带头严格自身要求,在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上做榜样。在政治纪律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该过问的案件不过问;在廉政工作方面要按中央的要求,无论是个案还是类案要守住底线和统一尺度。

    会议指出,在过去的一年里,中院机关在院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法院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认真履行司法办案和对全垦区法院的监督指导职能,圆满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共审结各类案398件,执结各类案件42件。依法服务经济发展成效显著,审判管理进一步强化,涉诉信访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果,队伍素质有了新提升,文化建设有了新进步,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会议要求: 2014年中院机关建设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和总局党委扩大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以提高审判质效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深化改革上,要突出一个“带”字。中院机关要改变以往让基层出经验,中院拿来总结推广的做法,在改革上要带个好头,以实际行动带动和引领基层法院,把各项改革不断推向深入。围绕审判质效重点抓好以下两项改革,即全面推行审判长负责制和加快裁判文书改革,通过提升案件质效和裁判文书质量,充分展示农垦法院的司法公正和办案水平。 二是在提高素质上,要狠抓一个“学”字。机关干警不仅要坚持自学互学,还要开展学习竞赛活动,机关党委要组织开展“三学三进步”岗位之星评选活动,即学习党的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廉政要求,达到思想进步、工作进步、业绩进步的目标,以此促进干警综合素质的提高。要加强学习培训。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努力提升干警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在严格法院管理上,要做到一个“细”字。不仅要抓好审判管理,还要强化行政管理,要通过行之有效的管理,确保中院机关各项政令畅通。四是在廉政建设上,要落实一个“严”字。审判执行部门的法官,在人情关系和金钱诱惑面前,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应有的定力,严格遵守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十个不准”以及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保证中院机关每一名干警不出问题、不掉队。五是在工作氛围上,要营造一个“和”字。部门领导要有全局观念,加强部门之间协作、同志之间沟通交流。使每一名干警都能在理解和融洽的气氛中舒心的工作和生活,从而激发工作的活力,提高整体的战斗力。此次会议必将推动农垦中院机关建设上水平。

责任编辑:韩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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