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垦宝泉岭管理局地处小兴安岭余脉东部,南临松花江,北接黑龙江,山清水秀,物阜民丰,社会和谐,文化底蕴深厚。这里有抗联战士铸就的红色痕迹,这里有上甘岭转业官兵锤炼的军旅文化,这里有城市知青挥洒的知青文明。宝泉岭农垦法院正是在这样一片清风净土中茁壮成长着。在过去的一年里,宝泉岭农垦法院根据新形势的要求狠抓作风建设,围绕审判转变作风,提升审判质效,围绕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开,围绕积极为群众难题,树立良好形象,收到良好效果,受到了社会广泛赞誉。
围绕审判转作风 唱好服务曲
一年来,该院通过采取有效措施,转变审判作风,提升服务能力,审判质效显著提升,呈现出“四个上升、两个下降”的良好态势,即结案率、调撤率、一审服判息诉率、调解自动履行率上升,发改率、案访比下降。2013年审结案件975件,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6.56%;结案率为85.3%;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3.19%。调撤结案608件,调撤率95.15%,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7.44%。在判决结案的223件,上诉案件22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0.1%,同比上升3.36%;调解申请执行案件50件,调解自动履行率达75.12%,同比上升9.14%。发回重审率为0.41%,同比下降1.29%;改判率为0.1%,同比下降1.7%。未发生新访。
该院建立了涉及民生案件的“绿色通道”,对涉民生案件高度重视,24小时无假日进行及时处理,遵守快立、快审、快执的办案方针,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费等案件,实行优先立案,快速移交审理。无拖延、阻碍当事人立案的情况发生。今年,黑龙江某乳业有限公司等拖欠养殖户奶资共计1918.5万元,养殖户集体到管理局上访,根据实际情况,节省时间,该院积极介入,先后到共青、延军、名山、江滨、二九〇农场调查了解情况,经过上下沟通协调,最终确定由农场先行垫付养殖户奶资,待农场与乳业签订协议后,以农场作为诉讼主体,按照级别管辖标准进行诉讼,使近千户养殖户的利益得到保护。在审理陈某等人合同诈骗、故意毁坏财物刑事案件时,考虑到案件当事人所牵涉的民事纠纷涉及到新华农场居民的切身利益,针对案件当事人在新华农场进行房地产开发中涉及的未建工程、房产证办理、居民回迁等民事纠纷,该院积极协调,最终促使农场与案件当事人达成协议,使公司继续完成在建工程,并解决所有后续问题,切实维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排除了不稳定因素。
在行政审判方面,该院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指导和协助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待行政争议案件,该院一向采取稳妥的方式积极化解,做到公正司法,守护正义。对拟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案件,主动介入,积极通过释法明理、解读政策、分析利弊等方式协调化解行政争议,一年来,该院行政庭先后化解了矛盾尖锐的农场拆迁案,5起申请强制执行案件。通过协调化解,行政相对人思想得到转化,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实现了案前和解、官民和谐,维护了管理局社会稳定,得到管理局党委的好评。在化解涉诉信访积案工作中,该院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院领导亲自到各农场与农场主要领导共同探讨案情,研究化解方案,并深入当事人家中做思想工作,同时严格落实包案责任制,取得了良好效果。通过努力,该院化解涉诉信访案件五年以上的老访案件21件,2013年未发生新访。
2013年该院加大对金融机构“清欠”执行力度,共为农行、建行、中行等金融机构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3起,查封粮食1000吨、价值3百万元,房产价值150万元,执结6起,标的额172万元。特别是2012年10月以来,金融系统开展清理陈欠贷款,宝泉岭农垦法院执行员执行局将受理的168件执行案交由刘博承办,接到任务后,他根据案件特点制定方案,多措并举,克服各种困难,在一年内执行86件,清回欠款400多万,创下了近年来短时间内全院清理案件执行结案率最高的记录,解决了金融系统年底收贷困难问题,在服务大局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加大对弱势群体案件的执行,穷尽一切手段为新华农场三户回迁安置户解决回迁安置问题。
围绕主动接受监督,唱好公开曲
该院通过公开巡回审判,推行“巡回审判三进”模式。扩大巡回审判范围,推动巡回审判进社区、进管理区、进广场,带着深厚感情去为群众调解纠纷,带着深厚感情去关注涉案民、涉农问题。 将巡回审判法庭设在作业区、企业驻地,在偏远居民点设立便民诉讼点,为地处偏远广大职工群众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法庭审判人员定期到巡回审判点办案,形成基层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庭、巡回审判点三位一体的便民诉讼网络体系,就地解决纠纷,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共青法庭创新实施了“法官入驻服务站”措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打造出很多“祥和无诉居民组”。共 巡回审理案件49件,在实现最大限度便民、利民的同时,增强了审判的透明度,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繁简分流、简易审理、小额速裁正在试行和摸索阶段,通过繁简分流、简易审理和小额速裁,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压力,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提高了审判效率。
为了加强审判管理工作,该院完善了“四全”管理模式,即实施以审管办为主导的全员管理,发挥领导、部门及个人的主管、监管、自管作用;实施以流程管理和科技法庭为依托的全程管理,建立科技法庭,强化对案件审理的程序监控和节点管理,促进均衡结案;实施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的全面管理,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实施以推进落实、激励提高为目的的全公开管理,定期考评审判质效,采取优差案件全公开,优差文书全公开、优差法官全公开的通报方式,激励法官公正司法,推动审判质效指标不断提升。该院组织庭审观摩民商事案件3次,共有17名法官参加了庭审评比,评查出法槌使用不规范、庭前准备工作不充分、控制庭审能力较弱、庭审语言不规范四方面主要问题,提出四条提高措施,并对评比结果进行了通报。案件质量评查164件,针对8起上诉案件进行了专项评查,对发现的案件证据采信理由分析、裁判文书核稿、案件超审限缘由、发回重审案件中院函件梳理四方面问题进行分析,与中院民一庭、民二庭交流了意见,提出促进案件质效提高的11项要求。
加强审判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对于即将开庭审理的案件,该院通过法院网提前公示开庭排期,方便当事人及群众查询开庭信息,大大提高了旁听人员的数量,全年旁听人员5千余人。提高人民陪审员陪审率,人民陪审65件,扩大了裁判文书上网范围,上网裁判文书93份。投入30万元,安装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多媒体实物展示台等设备,墙壁安装了吸音板,打造了一个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标准化科技审判庭,提高了庭审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实现了“三同步(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两公开(公开展示庭审证据、公开展示适用的法律法规)”,为公开、公正、高效、透明审理案件提供了保障。在庭审过程中,对庭审全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并刻录光盘,庭审过程可通过网络进行远程观摩,使庭审的各个环节都能置于阳光之下,。还开展了法院开放日系列活动,广泛接受各界监督。
围绕为群众解难题 唱好效果曲
为确保辖区老百姓有一个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该院加大了对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犯罪打击力度,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院领导亲自参与审理,快速结案,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在审理“12.29”涉黑重大刑事案件过程中,由于该案涉案被告被告29人,涉案犯罪事实30起, 涉案罪名多,组织庭审时间长、难度大,为确保此案的开庭审理能够顺利进行,法院做了充分的准备,部署大量警力执行安全保卫任务,进入庭审现场经过严格检查。针对庭审中的重大事务及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制定了详细的预案,确保了庭审安全、顺利进行。宋德双院长、主管副院长亲自参与审理、评议、沟通、协调,在中院和管理局党委的正确指导和领导下,在各兄弟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经过近六天加班加点大规模的公开审理,成功审结此案,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维护了法律权威和法院形象。
该院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在解决立案难、执行难和申诉难问题上下功夫。该院通过深入开展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建设活动,落实各项便民、利民、为民措施,采取“立案零距离”措施。发挥法庭接近群众优势和前沿阵地作用,做好法庭恢复工作,方便当地群众诉讼。借助电话、网络、传真等现代技术手段,对伤残人员、老年人等行动不便人士和路途较远的当事人进行远程预约立案、电话立案、邮寄立案和上门立案等立案方式,尽最大可能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方便了当事人进行诉讼。共减缓免诉讼费11997元,解决了立案难问题。该院积极探索适合农场基层特点审判方式,千方百计解决农场作业区群众诉讼难问题。
加强司法救助工作,该院共下发司法救助资金18.7万元。该院还采取案件跟踪催办、简化审理环节等项措施,缓解了申诉难、再审难问题。在执行工作中,该院成立了“执行指挥中心”,下设四个快速机动小组。成立了“反规避执行领导小组”。在处理执行积案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处理。对新收执行案件,实施“三结合”的工作思路。强制执行与思想疏导相结合,实行因案而宜、因人而施、区别对待,对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和转移、隐匿财产等规避执行行为经说服教育仍不改正的,坚决采取强制措施。强化集中执行与个案执行相结合,针对一个时期案件有复杂、疑难导致积压的情况,采取统一执行行动,在行动中确定了以场划线、以案划片的工作做法,实行走一路执一路的原则。强化交叉执行与提级执行相结合,避免当地熟人说情阻碍案件的快速进行。
新的一年,该院正在扬帆起航,为实现第二个三年发展规划的目标奋勇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