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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院长张述元为农垦中院启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批示

  发布时间:2014-02-21 08:35:54






    2月20日下午,农垦中院机关召开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启动会议,会上,王军副院长首先宣读省法院张述元院长批示:“第一,符合中央和最高法院改革精神,方向正确;第二,改革所采取聘任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两步走,办法很好、可行;第三,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给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法院管理有个适应过程,设一个试用期是必要的。”这是张院长对农垦中院改革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会上,中院党组副书记、政治处主任谢长宁宣读了农垦中级法院审判责任制试行办法,宣布了聘任的9名审判长和合议庭组织人员,9名新任审判长作了表态发言,肖凤鸣院长作重要讲话,常务副院长王军主持会议,基层法院八个院长和中院机关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肖凤鸣院长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司法体制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改革司法体制,人民法院实现省以下统管,去地方化,这项改革要按中央顶层设计,自上而下依法有序推开;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对法院而言就是审判权运行机制的改革,构建以法官为主体、以审判为中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新机制,充分发挥独任法官、合议庭、院庭长、审判委员会等审判主体职能,强化上下级法院的监督制约,最大限度解决司法的行政化问题,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关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这项工作,最高法院已于2013年10月在7个省9个中级法院进行试点,省法院确定了17个基层院和15个审判部门进行审判责任制试点,红兴隆院是其中之一。主动启动这项改革,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从当前司法改革的形势、整体要求和重要内容来看,推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早改早主动,晚改晚主动,我们必须以早动争主动。从客观条件看,经过多年的审判实践,中院各审判业务庭形成了一批业务能力比较过硬的骨干力量,有能力担当起独立审判的重要任务,同时,也为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农垦法院队伍及未来人员的分类管理奠定基础;从解决审判质量和效率问题迫切性上看,当前审判质量和效率存在的问题一定程度上是职责不清,责权不统一造成的。通过改革进一步厘清各审判组织、审判岗位工作职责,案件质量责任由合议庭独立负责,明确界定院庭长审判权和审判管理权的关系,在实施有效管理和监督基础上,逐渐去除法院内部行政化,最大限度地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

    他要求:要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改革大局上来。试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意义重大,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我们必须凝聚共识,统一思想,坚定不移地落实好司法改革任务,全力保障和推进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要服从改革大局的需要。所谓改革,归根到底是制度的变迁,是资源的重新配置,是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政法会议精神关于司法改革的具体要求,充分认识改革给我们工作带来的新变化和新要求,冲破思想观念上的障碍,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以司法改革大局为重,更新观念,转变角色,找准定位,主动适应改革带来的新要求、新任务、新变化,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院党组关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任务的落实,确保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顺利进行。要明确改革的主要任务。这次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就是明晰各审判组织、各审判岗位的工作职责,以权定责,权责统一,还权于合议庭,转变审委会和院庭长工作职能,最大限度地保障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促进司法公正。在明确合议庭对案件质量负责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审判长对裁判结果的正确性和裁判文书质量负责。同时,规范院庭长管理监督职责。院、庭长行使审判权主要是通过参加合议庭担任审判长来实现,同时,进一步明确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和监督权的范围,院庭长行使管理权要全程留痕。改革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逐渐恢复审委会原有的职能定位,限制和缩减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加强审委会对综合性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审判经验总结。要做好改革的各项准备。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是摆在两级法院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中院先行一步,各基层院也要有充分的认识。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做好相关的各项准备工作,要调整工作布局,主动适应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形势和要求,并积极探索实践。改革的过程是一个实践的过程,而一切实践都离不开人才。要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把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法官调整到审判一线上来,为改革储备力量;改革涉及到内容很多,各基层院院长都在这,我要特别强调一下司法公开问题,司法公开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各院要以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抓手,按要求完成基层法院与法庭专网建设和《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的安装,为改革打牢物质基础。作为省法院指定的试点单位,红兴隆院要深入开展调研,积极探索符合农垦基层法院实际的改革路径,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高质量地完成省法院交办的任务,为农垦法院改革提供更有价值的借鉴和参考。其他院也要积极探索,待条件成熟时稳步向前推进。

    要勇于担当,切实增强审判权运行制改革的责任感。中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能否顺利进行,取得成效,关键是我们的审判长人选是否选得准,合议庭成员的作用是否能够发挥到位。今天宣布的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承担着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重任,希望同志们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以对国家、对人民、对事业的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承担起这份责任,认真履职,勇于担当。审判长要担负起案件质量的全部责任;主审法官要对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质量承担主要责任;合议庭成员对案件事实 、证据采信及适用法律都要负责。要加强指导,确保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正确方向。放权不等于放任,没有任何权力不受监督。在放权于合议庭基础,更要加强监督和指导,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主管副院长要转变工作职能;审委会要加强统一指导;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要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顺利进行。赋予合议庭真正的审判权后,必须强化合议庭成员之间的监督制约和对合议庭的绩效考核。要完善考核监督机制;要完善审判流程;要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他最后强调,启动此项改革,是农垦法院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上的大事,是中院党组积极面对改革、探索改革所做出的部署。这一改革完全符合最高法院关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方案的总体要求,方向是正确的,是不容置疑的,方法是可行的,我们必须坚持,决不能翻烧饼。这一改革为优秀法官发挥作用、施展才华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锻炼的舞台。中院党组对调整到审判一线的全体法官寄予厚望,希望我们的审判长、合议庭成员不辜负党组的信任和重托,珍惜岗位,努力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过硬的司法能力承担起改革赋予的光荣职责,为农垦法院提升审判质效和树立司法公信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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