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11月初开始,宝泉岭农垦法院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把涉及追索劳动报酬、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赡养扶养抚育等“三费”纠纷案件以及其他与困难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类案件作为此次集中执行活动的重中之重,是心系群众、温暖民心的一个真实写照。
近日,王某从宝泉岭农垦法院执行法官手中领取到3万元司法救助执行款时,眼含泪花地说“法官牺牲休息时间,想方设法对我司法救助,让我实实在在感受到了法律的关怀,我非常感谢!”
2013年9月,王某向宝泉岭农垦法院申请执行时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额10多万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时某及妻子李某己下落不明,法院穷尽了各项措施,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经了解,王某因此次交通事故失去了劳动能力,家庭生活又困难,妻子是残疾人,母亲已年迈,也无劳动能力,且其自己急需二次手术的费用,如不及时进行二次手术,将会导致终身失去劳动能力,为此,宝泉岭农垦法院依据王某提出的司法救助申请,经与管局政法委多次请示汇报后,获得给予王某司法救助的批准,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司法救助款发放到了申请人王某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