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兴隆农垦法院以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为理念,从化解民间借贷纠纷入手,从源头上化解行政纠纷,妥善的化解了6起行政登记附带行政赔偿案件,为国家避免经济损失2,20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2013年9月,6名原告以红兴隆农垦房产管理处进行重复抵押登记,抵押权无法实现,要求依法撤销错误的重复登记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为由,将红兴隆农垦房产管理处告上法庭,涉案标的额高达2,200余万元。案件受理后,红兴隆农垦法院行政庭经初步审查发现,该案件涉及民间借贷纠纷,案情复杂,涉案标的额巨大,处理不当将会产生极大的社会负面效应。行政庭及时向主管副院长汇报并报请院党组研究。院党组认真研究后,认为这6起案件事关重大,影响面大。为此,由主管副院长带领行政庭工作人员深入调查了解案情,房地产开发商为了融资,用已经抵押的在建房产进行重复抵押登记申请,由于被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失误,给予办理了重复抵押登记,直至抵押权人申请行使抵押权时才发现是重复抵押登记。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税务机关、公民之间存在多重债务链条。行政庭从拆解债务链条入手,逐一解决债权债务关系,历经长达3个多月的艰辛工作,拆解了全部债务链条,6名原告撤回了行政登记附带行政赔偿诉讼,6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得到了当地党委和涉案各方当事人的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