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3日上午,建三江农垦法院召开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会议,院党组成员及新选任的十二名审判长参加了会议。
建三江农垦法院根据上级法院深化司法改革的要求,建立以法官为主体、以审判为中心的审判权运行新机制,充分发挥合议庭、院庭长、审判委员会等审判主体职能,逐步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权、责、利统一,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审判权运行机制,结合本院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方案,并于6月1日起实施。
付文院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一是对此次审判方式改革做了整体评价,肯定了全院干警积极支持的工作态度;二是重申了审判长职责和责任,指出了审判长一岗双责不能顾此失彼,要有担当的大局意识;三是代表院党组对选任的审判长寄予了期望,希望大家把握住改革的先机,在实践中及时总结经验,创牌头、争一流。
此次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司法为民的理念,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提高审判质效为宗旨,调集优秀审判力量,优化审判资源,组建了以专家法官为主力的十二个合议庭。通过个人申报、院党组讨论确定了12名审判长,由审判长确定了合议庭成员,构建了全新的审判模式,开启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