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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与法相融”的巧妙调解化解多年纷争

  发布时间:2014-07-10 09:40:30


    二九〇法庭近几年通过对法官调解能力的培养,使法官灵活的掌握了多种调解方式,提升法庭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在审结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涉案总标的额达17余万元。通过调查,办案人员了解到原被告均为昔日的邻居,双方之间的关系一直比较融洽,只是后期因在合作过程中存在了一些分歧而产生了争执,并随着分歧的累积而使矛盾越发尖锐,但双方念在多年的情份上均同意调解,办案人员看到了调解的切入点,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立足了情与法相融的调解方式,与原被告从昔日的情份开展回忆,到合作初期双方克服了重重困难才走到了今天,并向双方释明了案件的争执焦点及双方在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办案人员入情入理的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二九O法庭通过多年的总结,发现了案件中的纷争多为双方当事人缺少沟通,缺少从对方角度思考问题的方式,而是一味的从自我的角度钻牛角尖,因此法官“入情”、“入理”、“入心”的灵活调解方式将会收到良好的效果,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王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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