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7日,建三江农垦法院浓江办案组通过耐心细致、入情入理地做调解工作,最终成功化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矛盾。
7月7日8时30分,两名神色慌张的青年男子来到浓江办案组要求起诉张某,经办案组负责人李艳芹询问后得知,这两人分别是江某、杜某,今年春天在张某水稻地点打工,干完活后雇主张某态度蛮横地说没钱支付报酬,还说你们愿意到哪告就到哪告,共拖欠江某、杜某劳务费20000元。在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李法官立即给张某打电话,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在多次打电话无人接听的情况下,李艳芹让江某、杜某带办案组到张某地点去,见到张某后,李法官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向张某说明拖欠劳务费的严重性,说明拖欠劳务费这种行为既不道德又违法;另一方面让张某多体谅江某、杜某的难处,支付江某、杜某的血汗钱。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张某与江某、杜某达成合意,张某当天一次性给付江某、杜某17000元劳务费。调解成功后,江某、杜某对办案组的调解工作表达了感激之情。
至此,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在办案组的调解下得到圆满的解决,这次诉前调解工作进一步拉近了办案组与农场群众的关系,同时节约了司法资源,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