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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把兄弟对簿公堂 法官融情于法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2-06-07 16:09:35


    当金色的稻穗铺满大地,辛劳了一年又盼望一年的农民启获丰收果实的时候,洪河农场这片土地上有这么一对从小长到大、又拜了把兄弟、誓言甘苦一生的兄弟俩,一起借着秋天的希望,干起了收购贩卖水稻的生意。起初,两兄弟一个出钱,一个找货源,干得很起劲。但,贩卖粮食却是个担风险、需大本钱的活。在投入和利益之间,生活在现实的世俗世界里的人们很难把握好。而今并非少年时,因为两个人都分别有了自己的家庭,这么大的投入和风险,各自都有父母、家人在背后坐阵干预,所以两个人难免渐渐有了分歧,什么少年时的义气和海誓山盟,都在利益和家庭亲情面前变得淡薄和稚嫩。

    4月的一天,两兄弟中的一个手持一张“把兄弟”书写的欠条来到洪河法庭,要求起诉“把兄弟”,欠款34000余元,字真据足,法庭当然无理由不受理。开庭那天,两兄弟中的原告在家人和父母的陪伴下,来法庭开庭:“多话不用说,就是还钱,我就是要钱……”。洪河法庭开庭的法官是洪河本地人,两兄弟比他小,但平时都很熟悉,眼看从小那么好的两兄弟,如今反目成仇,他自己真的看不下去。为了完成工作,写个判决,很容易,因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从另一个角度来分析、处理这个案子,可能会收到更好的社会效果,也可能从此挽救兄弟俩的关系。开庭时间到了,法官并没有开庭,而是真正坐下来与兄弟俩和他们的家人促膝谈、耐心释法,让两兄弟真正分清是非、权衡利弊。法官用了一上午的时间,终于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分期偿还欠款,两兄弟又和好如初。

    笔者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民事法律程序,已经给法官很充足的权力,能让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动性,融情于法,妥善处理民事纠纷,把握住民事官司的情感症结,从根源处入手,彻底处理好民事案件。我想,这也是社会主义制度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得以发扬光大的根源所在。

责任编辑:韩瑞烨    

文章出处:建三江农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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