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兴隆农垦法院出台措施监督审判人员依法行使审判权
作者: 胡松涛 发布时间:2014-08-21 08:42:19
红兴隆农垦法院针对本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中推行的审判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了《审判权责任监督追究办法》。该办法本着“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明确了由院纪检部门通过日常巡察、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独立审判人员在行使审判管理权和审判决定权运行中的约束和监督等规定,并制定了裁判文书、案件质量、审判纪律等方面的责任追究对照表,确保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顺利进行,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有效行使,确保纪检部门在审判运行机制改革中发挥好监督作用。
责任编辑:王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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