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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椅上的审判 彰显刑法司法的人性化

  发布时间:2014-09-25 13:20:41


   被告人盖某某由于身体行动不便,牡丹江农垦法院刑事审判庭把法庭审理活动安排在了医院里。9月5日下午,被告人盖某某坐在轮椅上,接受了一次特殊的审判,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均到场参加了诉讼。这是牡丹江农垦法院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秉持公平正义和司法为民,实施人性化司法的具体体现。

   盖某某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4年8月6日被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因盖某某患有腿部栓塞,行动不便,无法提讯到庭,庭审一度无法正常进行。针对该案的特殊性,审判员带着被告人到当地权威医院进行诊查,确诊盖某某患有较严重的动脉栓塞,医生表示如果不及时治疗,任其发展下去就有截肢的风险。法院领导坚持以人本为,从实际出发,决定对盖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依法对其解除羁押,实行监视居住,允许其住院治疗,并由公安机关监督执行。

   为了保证案件及时审结,同时照顾到盖某某的病情,避免行动不便的盖某某在路上来回奔波,进而加重病情,法院决定将庭审安排在裴德医院陪护中心进行,并得到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支持,于是就有了开头一幕。

责任编辑:韩瑞业    

文章出处:牡丹江农垦法院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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