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红兴隆农垦法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着力发挥党组织服务关爱干警功能,完善机制、搭建载体、突出重点、提升能力,激发广大干警投身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法院队伍的活力和动力。
一、完善服务机制
把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发挥党组织功能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院党组专题研究,按照“以人为本、激励引导、关怀帮扶、注重实效”的思路,构筑服务、关怀、激励、帮扶党员干警的平台。把“支部建在庭上”,重心下移,加大对基层支部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信息化投入力度,为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创造有利条件。把司法为民理念深深融入到法院各项审判工作中,通过履行好司法职能,有效做到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发展。
一是司法为民措施落到实处。累计投入48万余元加强法院立案窗口建设,设立了立案、预约开庭热线电话服务,北兴法庭在老柞山金矿和交警队设立了办案窗口,南横林子法庭在辖区内建立了“司法服务点”三年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3274件达87.8%,巡回审理案件483件,诉前调解案件755件,开展法律咨询、座谈、巡讲等服务10000余人次,开展集市法律宣传14次,上专题法制课22场,设立青少年维权岗11个,开展社区矫正189人,实施司法救助65万元,缓减免诉讼费10余万元,使辖区群众真正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当事人不断给法院写来感谢信,送来锦旗。
二是维护群众利益落到实处。积极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对涉民生案件优先审理,开辟绿色通道,依法快立、快审、快执了红兴隆阳光小区开发商违反协议36户拆迁户顺利回迁、北兴农场400多玉米种植户2245万元玉米款及时回款等涉民生案件,切实保障了群众权益稳定了民心。积极畅通民意沟通渠道,综合施策化解积怨,沟通解决上访人的实际困难,有效化解了一批老访案件17人息访,法院连续三年无新访案件发生,2012年至今实现进京访“零”登记。
三是保障发展稳定落到实处。紧紧围绕管理局实施的“五局战略”目标,相继开展了打造“服务型”法院和“服务大局年”等系列活动。院领导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大项目建设、涉工、涉农等重大案件,严厉打击了邰文武等14人聚众70人扰乱社会秩序、江川农场涉农强抢强种拖欠土地租金以及“5.28”13人涉黑案件等一大批在辖区内有较大影响的违法犯罪,保障了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创建“平安红兴隆”做出了积极贡献。坚持能动司法,确定了红兴隆工业园区、建设局等“访、提、促”活动联系单位。主动做好诉前服务,协调和谐拆迁,保障了管理局小城镇建设的顺利开展。三年中召开企业座谈会议12次,走访调研企业58家,提出的70多项司法建议被采纳,其中加强“对用人单位用工管理建议”、“及时清欠盘活资金”等建议,被管理局主要领导批转到有关部门落实,为农场挽回经济损失5千余万元。2012年8月省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了该院能动司法、服务大局的好做法。
二、深入开展两项活动
深入庭室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年初、年终全面走访与日常专题调研走访相结合,设立党员意见箱,在法院网站开通投诉建议邮箱,及时、全面收集党员干警对党组织的现实需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院党组每年至少与每名党员干警谈一次话、交一次心,新进人员谈话、任前谈话、考核谈话等长年坚持,干警生活出现困难时上门谈话;党支部经常性与所在庭室干警谈心交流,及时掌握党员干警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党员干警工作生活上遇到的困难,以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的“三关心”,体现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
重点服务三类党员干警。重点服务青年党员干警,开展岗前培训、老党员“一对一”帮扶活动,安排到审执一线磨砺,支持和鼓励参加司法考试并提供便利条件,读书演讲比赛等活动,助青年党员干警成长成才。重点服务困难党员干警,住院时看望慰问,家里困难时给予帮助;对于特别困难家庭,倡议全院干警伸出援助之手。重点服务离退休党员干警,关心他们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节假日走访,定期体检,赠送学习书籍,邀请为法院工作“把脉”,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三、着力提升四项能力
坚持以服务强队伍促审判,在服务中全面提升党员干警司法能力,促成长发展。加强思想教育,坚持周二集中学习不间断,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及时更新业务知识,不断提升学习创新能力。加强业务培训,结合审判管理活动,开展庭审、裁判文书、案件质量评查和“庭审亲历”活动,举办调解方法交流学习会、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应用培训,评比“业务标兵”、“办案能手”、优秀裁判文书等,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帮助干警找出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弘扬雷锋精神、焦裕禄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党员进社区”、 巡回审判、“法律进家庭”等活动,着力提升司法为民能力。以“三严三实”为标准,进一步规范审判权运行,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借助廉政谈话、短信提醒、家属助廉,对作风建设进行再启程、再动员、再出发,切实提升廉洁司法能力。
四、勇于实践,创新司法出亮点
没有创新,就没有红兴隆农垦法院的快速发展和进步。法院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审判工作新思路,勇于实践,不断打造审判工作新亮点,2014年法院被省法院确定为司法公开示范院和落实审判责任试点法院。
一是打造阳光司法。刑事审判工作积极探索量刑规范化工作,通过精准量刑,三年来判处生效人犯592人,无抗诉、发改案件。量化工作取得的经验转化为成果,在全省法院得到推广和应用,《人民法院报》专门来院采访并作了大篇幅报道,多家兄弟法院纷纷前来学习交流。
二是打造规范司法。民商事审判工作以提升司法能力水平为重点,编撰了《民商事法律文书制作及卷宗装订规范技术手册》,规范庭审操作,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民商事案件审判经验在农垦中院质量现场会上交流。2014年以民商事审判责任制试点为重点,探索落实“由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责任机制,增强了主审法官自觉性和主动性,案件瑕疵问题明显减少,案件质量、裁判文书质量、调解率明显提高。
三是打造和谐司法。行政审判工作积极探索协调解决行政案件新机制,筹划建立了诉前协调、诉中协调和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协调三个新机制,并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通过实践,协调解决了局直较有影响的向阳三期“钉子户”拆迁等纠纷,带动了一大批拆迁纠纷的和谐化解,得到辖区群众、行政部门和管理局领导的高度肯定。2014年研究制定的《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联动机制》得到管理局的高度重视,以文件形式下发至29个行政执法机关,目前法院没有新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联动机制初显成效。
四是打造权威司法。执行工作不断探索化解“执行难”,建立了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各农场聘请了108名执行联络员,采取联合执行、执行会战、悬赏执行、上网追逃等方式,有力执结了孟某、金某等三人强占土地十余年,拒不履行判决的“三户大棚”等“老赖”案件,每年综合执结率和实际执行到位率分别保持在98%和80%以上,树立了司法权威。
五、严于管理,廉洁司法树形象
红兴隆农垦法院把廉政建设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院党组率先垂范,不断强化干警廉洁意识,在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础上,把从严管理落实到法院队伍建设的各个环节,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树立了一流的法院形象。
通过制度去管理,通过教育去防范,通过检查去发现,通过通报去纠正,通过惩处去杜绝。每年初组织开展庭长述职述廉活动,签订庭长责任状和案件质量承诺书,开展警示教育,对法院重点部门、审判重要节点加强监督管理,全面防控廉政风险点。2013年以来,以教育干警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四个一律、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等廉政要求为重点,认真开展“反对四风”活动,完善了干警、财务、车辆等工作管理制度,先后下发通知10余次,有效加强了法院工作作风和司法作风建设。各法庭也相继开展活动,向来诉群众发放联系卡、廉政监督卡,有效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苗头问题及时处理,做到防微杜渐,实现了连续多年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六、强素质,提升党员队伍战斗力
红兴隆农垦法院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以开展“队伍素质提升年”、“三历练”等专项活动为载体,全面提升干警的司法理念、工作作风、司法能力。一是重视理想信念教育。以学习宣传典型模范先进事迹为引领,不断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作风纪律建设,不断强化理想信念和司法良知教育,不断增强法院干警秉公执法、忠于职守的定力,倡导法官恪尽职守,忠诚履行使命。二是重视司法能力提升。定期组织开展庭审观摩和多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开展了民商事案件质量培训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多样化的学习交流活动,加强业务学习培训考核, 每年对从事审执工作干警的教育培训面均达100%,有效提高了干警的执法办案能力。在2013年省法院审判人员业务考试中,该院是垦区法院中参考人员一次全部通过考试的两个法院之一。三是重视实践成果转化。以开展重点专题调研为带动,有效提升研究解决审判疑难问题能力。三年里完成的量刑规范化、垦区职务犯罪问题研究等五项重点调研课题全部在农垦中院获得一、二等奖,有18篇论文在《法治参考》、《黑龙江审判》等期刊发表,有4项调研成果在省法院获奖,有10篇论文在农垦中院获奖,2014年撰写的调解案例在全省法院评比中获得第一名。
红兴隆农垦法院着眼推动基层党组织“服务”的长期化、长效化和常态化,认真研究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在“服务”工作中做得比较好、能让群众满意的,以制度方式固定下来。同时,还完善党建经费保障制度,做好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切实提高经费的利用率和实效性,对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所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入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