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合格的法官,不仅仅是多办案、办好案,最关键的一条,是用自己的良知,顶住钱的诱惑,权的压力,坚决维护法律的公正,维护法律的尊严。
在一个案件执行的过程中,当事人家属一面与执行人员纠缠,一面四处打电话“求援”,当时,我果断决定将这名当事人带回法庭审查。谁知这名被执行人竟公然叫嚣:“我看你们谁敢把我往拘留所送,我找的那个人都比你官大,都能管着你!”果如其言,说情电话纷纷打来,最后我在无奈之下干脆关闭手机,依法对这名被执行人作出处理,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我们还积注重说法明理,努力在诉讼过程中让当事人从心底感受到法律所传达的良知。2012年3月20日,北兴农场前锋林场张某来北兴法庭诉称:“该林场王某去年和其父共同到张某家购买4头仔猪,当时王某的父亲言明王某购猪欠款由其给付。年底四头仔猪在王某家养成大猪,张某去要钱,王某出据了6000元欠据。今年张某去向王某要钱,王某称猪钱应由其父亲给付,王某的父亲称王某没有给其干活,猪钱不能代王某给付”。法庭受案后调查了解到王某父子长期不合,现在父子几乎不来往。针对这一情况,我先后7次到原被告住所地,并邀请基层单位调解人员、领导、原被告亲朋好友做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苦口婆心、透彻地分析了父子各自的错误,从父子关系眼前利益、长远利益引导双方当事人,化解双方的矛盾,最终王某流着眼泪当着大伙的面向其父道歉,王某的父亲也承认自己错误,父子俩泪流满面抱在了一起。
我在每一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严把程序关,以公开促公正,让审判在阳光下运行,绝不单独会见一方当事人。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五条禁令”和“八不准”,时时刻刻以此警示和要求自己,并组织全庭干警认真学习、自查,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履行法官职责。从事审判工作30余年来,累计拒绝吃请200余次,拒收礼金、礼品60余人次。“忠于职守、惩恶扬善”是我始终奉行的职业操守, “一生正气、两袖清风”是我一直坚守的品格,“执法为民”是我一直坚持的工作理念。因为我深深的知道,如果一个法官失去了最基本的良知底线,那将是人民沉重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