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化农垦法院和平人民法庭的办案警车就迎着晨曦出发了,经过三个半小时的颠簸,在肇东市涝洲镇附近的鱼池边开始了又一天的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工作。
绥化农垦润科饲料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因养鱼大户赊欠鱼料款不还,导致资金紧张,无法购买原料,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无奈,该公司将其中四个欠款大户蔡某、于某、纪某、马某告到了和平人民法庭,诉讼总金额达230余万元。法庭办案人员了解到十月份是养鱼业收获的季节,这几起案件如果当事人现在达不成还款协议并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原告请求今年得到还款的诉求将难以实现。因此,为了方便当事人的诉讼和提高办案效率,和平人民法庭的干警们带上电脑和打印机,在向当事人送达起诉状等应诉手续的同时,巡回审理、就地办案,耐心、细心地组织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通过一天的调解工作,这四名被告均与原告达成了切实可行的还款协议。当事人被和平人民法庭的办案效率和工作热情所感动,邀请干警们留下来吃晚饭,被他们委婉的谢绝了,在暮色中和平人民法庭的干警们踏上了归途。
这个法庭多年来一直坚持为民服务的理念,把法庭开到田间、地头和生病的老人家中,他们的办案效率高,调解结案率高,已成为该庭的办案特色。法庭多年的务实工作不仅得到群众的好评也受到了上级法院的认可,2013年1月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庭,2013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2014年3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人民法院法庭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