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文件表彰了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法院获得“全国优秀法院”称号。这一喜讯迅速传遍了农垦两级法院,广大干警无不欢欣鼓舞,这是农垦法院近年来获得奖项最高的先进法院。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法院有在编干警78人,所属人民法庭10个。辖区总面积9650平方公里,横跨四市八县,辖区12个大型国营农场,常住人口36万,年均结案数1600余件,年均结案率达98%以上。
近年来,红兴隆农垦法院在农垦中院党组和红兴隆管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力打造品牌工程,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红兴隆农垦法院先后被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优秀基层党组织,被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荣立集体三等功、授予农垦法院系统先进法院、实施三年发展规划标兵法院等称号,2011年至2014年度连续四年在农垦中院年度目标考评中综合排名位列第一,被该法院所辖的红旗岭、北兴法庭位列垦区59各基层法庭十佳法庭之首。2015年初 北兴人民法庭庭长韩继武荣获黑龙江省最美法官,个人荣获二等功。四年来,该院有40个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被评为地市级以上先进。
一、精准司法增公信,打造“优质型”品牌。
司法公信是法院的立院之本,法官的立身之根。精准司法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前提。红兴隆农垦法院以实现案件零瑕疵为目标,坚持内化于心,增强责任理念,提升法院队伍执行力;坚持外化于行,强化管理制度落实,提升法院审判保障力;坚持固化于效,维护司法公正,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通过开展“办案精品年”、“精细化审判管理年”、“千案评查”和“案件质量是生命”主题讨论等活动。着力打造“优质型”品牌,四年来,该院共审理、执结各类案件5786件,判处生效人犯687人,解决涉案标的额2亿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650万元,平均年综合结案率达98%以上,红旗岭和江川人民法庭实现连续七年“零判决”,涉诉案件无上访。全院案件实现了判决降低、上诉降低,无超审限、无新访、无违纪的好局面。
二、创新司法求实效,打造“高效型”品牌。
红兴隆农垦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创新思维,多元并行,在创新社会管理上有新作为,实施“三延伸两注重一规范”工作法,切实增强审判管理的综合效能,着力打造“高效型”品牌,农垦日报广泛宣传了该院抓审判管理的经验,农垦法院系统审判管理现场会在该院召开,通过省法院上传庭审直播达43个,庭审质量和数量被省法院通报表扬。
(一)实施“三延伸”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从诉中和判前调解向诉前调解延伸。探索和总结出了“抓住要害、利益平衡、辩法析理、案例引导、冷却处理、温情感化”等一系列调解方法。2010年以来,红兴隆法院诉前调解案件307件。
二是从法院独立调解向社会综合调解延伸。红兴隆农垦法院积极践行全体审判人员、全审判流程、全审判领域、全法院系统联动和全社会联动的“五全调解”模式,法院、社区、公安、民政等多家部门同频共振、形成合力,四年中案外化解矛盾纠纷2000余起,成功调解20起濒临上访案件。
三是从民事调解向行政协调和执行和解延伸,最大限度地息诉止争。执行工作突出“和谐执行”工作特色, 三年年执结案件347件,执行到位标的额975万元,执行案件和解率为68%,执行和解经验在农垦中院执行工作推进会上做了经验介绍。
(二)实施“两注重”追求社会效果
一是注重提升审理速度。三年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3786件,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五年来,无一涉超审限上访案件。
二是注重源头治理,达到“案结事了”。加强“防再犯”工作;加强司法解释和排难工作;加强把好立案、审判、执行“三关”在狠抓案件质效基础上做好苗头控制、民意沟通和应急处突工作,也积极为当事人谋求解决实际困难的方法。三年里先后减免诉讼费32000元,帮助信访人解决各类问题329个,清理了涉诉上访隐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最大限度的防止产生和减少信访案件。2010年以来,院班子成员先后接访、下访、约访387人次,解决信访案件17件,无一反弹、重访。
(三)实施“一规范”,提高审判质效。
刑事审判工作以深化量刑规范化工作为重点,通过修改和完善量化细则,加强对量化专题调研,全年审理量化案件近300件,通过实证,量化案件上诉率比非量化案件降低了九个百分点,该院量刑规范化经验成果在全省法院交流推广,2013年在人民法院报大篇幅报道,省内有5中级法院纷纷到红兴隆农垦法院就刑规范化经验参观学习或请求授课。
三、廉洁司法守正义,打造“过硬型”品牌。
红兴隆农垦法院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多措并举加强能力建设,在队伍素质建设上有新作为。着力打造“过硬型”品牌。
通过开展的“队伍素质提升年”、“人民法法官为人民”、“争先创优”、实施“素质提升工程”等项活动,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以争创党的建设模范示范单位为目标,用典型引路开展工作;实施“法官廉政建设工程”,从注重培养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入手,开展了以“恪守职业纪律、防范岗位风险”为主题的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强化了干警“公正高效办案,廉洁文明司法”的廉政意识。不断完善反腐倡廉责任制,全面推进廉政监察员和特邀监督员制度,经常性的教育培训机制得到完善,截至2014年底,全院在编干警78名,实现了连续十年“零违纪”目标;其中党员74人,有77人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1人考取了国家法律资格证,四等高级以上法官34人。该院刘丹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女法官”等荣誉称号,李苏里同志经省院两次连续考核被评定为全省法院廉洁公正执法十佳标兵候选人。
四、能动司法聚合力,打造“服务型”品牌。
红兴隆农垦法院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意识,自觉服从、服务地方工作大局和上级法院部署,在抓好司法办案第一要务上,将公平正义落实到每一宗具体的个案中。通过履行好司法职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通过深化能动司法,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通过深化和谐司法,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惩重大恶性犯罪保稳定。通过典型案件公开宣判与普法教育相结合,有力打击了破坏管理局经济和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如审理的有重大影响5.28涉黑案、五九七农场邰文武等14人纠集70多人殴民警、抢连部,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依法维护了农场的合法权益和辖区的社会稳定,消除类似隐患。
审执涉农典型案件保发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审理的北大荒牛业破产案件,实现无振荡破产,赢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审理江川农场诉王某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针对农场部分职工既不与农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又不交纳土地租金强行种地现象,进行了公开宣判与普法教育相结合,拔除了“钉子户”,使50多个观望户主动交付了土地租金。开展了春季涉农案件执行会战,一举执结涉农案件35件,为企业、农户清收欠款120余万元。充分运用执行的强制职能,为当事人执行到位标的额975万元。
维护群众利益保民生。通过提前介入、诉前协调方式,为垦区小城镇建设服务,诉前调处解决了如红兴隆东兴小区整体拆迁改造项目居民拒迁,最终使东兴小区99%的拆迁户自动履行了搬迁合同等拆迁纠纷千余件。依法快立、快审、快执了红兴隆阳光小区开发商违反协议36户拆迁户及时顺利回迁案。履行了群众利益忠实守护者的职责。该院在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91.86%,判决案件9件无一上诉,服判息诉率为100%; 拓展服务路径保效果。红兴隆农垦法院为管理局机关干部和其他行政机关上了三十场次法制课,受教人员达千人,提高了管理局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通过现场走访、电话答疑、巡回审理、集中座谈、法官巡讲、现场开庭等多种形式提供利民便民服务500余人次。并积极为企业提供信息作决策参考,走访联系企业60余家,进企业服务近近千人次,通过收集和梳理企业遇到的难题,有针对性地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近百件。提出书面司法建议60余份,全部被有关部门采纳。多年来,红兴隆农垦法院躬行实践“为大局服务”的宗旨,为垦区的“超越、跨越、卓越”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解困破难,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