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农垦法院少年法庭使用“圆桌审判”显温情
作者:李强 栾庆利 发布时间:2012-06-12 18:07:17
近日,牡丹江农垦法院少年法庭审理了未成年人案件。为了给未成年被告人创造一个更加人性化的审判环境,在法庭审理中采取“圆桌审判”方式,法官、被告人及其法定监护人、辩护人同处一张圆桌,审理法官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用交谈式的问话、亲切的态度、温和的语气给未成年被告人营造出一种缓和、宽松又不失法律严肃性的庭审气氛,减轻了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和抵触的心理,有利于对少年犯进行教育、感化、挽救。据悉,牡丹江农垦法院刑事审判庭受理的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由少年法庭负责审理,并由一名了解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有青少年教育经验的审判员负责审理。
责任编辑:韩瑞烨
文章出处:牡丹江农垦法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