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怀着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在全国率先拉开司法改革试点大幕的上海,作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方案的主要起草者之一,邹碧华法官不计个人毁誉,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做好手中一点一滴,把改革“一点一点往前拱”。一句掷地有声的“我不相信推不下去”,让我们看到了邹碧华法官敢于担当,敢为天下先,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改革者形象。
敢于担当是一种政治责任,是对党、对人民、对法律的忠诚,内化为心灵、自觉于行动的责任心。常言道,“不患无策、只怕无心”,学识、才华、能力固然重要,但责任心更重要。责任不仅仅体现在大事上,更体现在一件件的小事上。作为法官,要从一开始就学会对自己接待的每一个当事人、每一次答疑解惑负责,对自己审理的每一起案件、每一件纠纷负责,对自己撰写的每一篇裁判文书甚至每一个法律字眼负责。法官只有心怀担当、胸怀责任,去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敬畏法律,秉公办案,才能履行好法官职责,不辜负人民的信任。
敢于担当是一种司法能力。大事难事看担当。困难面前,往往是检验一个人是否敢于担当的一面镜子、一把标尺。作为法官,在遇见疑难复杂的案件、遇到纠缠不清的当事人时,如果“难”字当头、“退”字当先,在处理问题上畏之如虎,将矛盾上推下交,就很难把案件办好、把矛盾消弭。只有事不避难,敢于担当,才能够妥善处理各种复杂的矛盾,才能够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继承和发扬“邹碧华精神”,就应当敢于担当,凝聚共识,从“燃灯者”手中接过火种,用现在点亮未来,去完成他未竟的事业。 当我们每一个人用自己的努力付出,将司法改革推向前进,我们可以自豪地说,作为一名人民的法官,我们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