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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三江农垦法院为贫困执行申请人捐款献爱心

  发布时间:2015-05-04 16:03:24




    2015年4月30日,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法院召集全体干警为贫困执行申请人金成捐款。短短20分钟,建三江法院全体干警共捐款3150元。当执行人员将法院全体干警的捐款拿到金成面前,他既意外又感动,夫妻紧紧拉住干警的手,再三表示谢意。

    金成是该院执行局一起案件的申请人,今年已经60多岁,体弱多病。2005年,其子金志学在一起伤害中被郑允刚伤害致死,郑允刚被判处13年刑罚,并附带赔偿其父亲金成141607.54元民事赔偿。

    时隔多年,金成得知对方已经释放,便来我院申请执行。经我院调查,对方从监狱出来后居无定所,没有固定工作,靠打零工维持生活。一方是生活困难的申请人,另一方是刚刚刑满释放,生活拮据的被申请人。尽管法院做了大量工作,金成仍有不满情绪,多次进省、进京上访。为此,法院和当地党委也做了大量的工作。

4月30日,金成领着妻子再次来到建三江法院,打着条幅,跪求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郑允刚。院长付文、分管执行和信访的李清副院长、张义军副院长,执行局长、立案庭庭长以及法警队长都分别接待金成及妻子,并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同时,该院根据金成提供的执行线索,派执行人员再次到郑允刚的户籍地大兴农场调查,仍未取得可靠的财产来源。

    执行人员回来后,立即向院领导汇报案件进展情况。经法院领导协商,决定先召集干警捐款,救助一下金成夫妇,待查实被执行人确有可执行财产后,再强制执行。于是便产生干警踊跃捐款,当事人再三致谢的感人场面。

责任编辑:王菲翔    

文章出处:建三江农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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