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难”一直受人诟病,如今这个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繁琐的“立案审查制”将成为历史,自5月1日起,该院将在辖区内全面推行高效、便捷的“立案登记制”。
由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可以说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立案登记制是指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登记制是对现行民事诉讼法的一次重大突破。它让法院的诉讼门槛大大降低,方便了老百姓立案。这既是一种化解社会矛盾的改革举措,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保障当事人人身和财产权利的重要举措。
为确保立案登记制顺利实施,建三江农垦法院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全面强化了诉讼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重新制作了“立案登记图表”,配备了高科技立案登记查询电子触摸屏,设置了“远程立案监控”视频系统,同时立案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印制了“立案登记须知”,为需要登记立案的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南;预备了可供当事人参考的五类案件诉状样本;健全了接收凭证和登记立案台账,确保当事人诉讼材料被完整登记;制作了一次性书面告知书和不予立案登记的四类案件的释明书,对不予立案的明确告知当事人原因或需要哪些补充材料。为应对登记制下,可能出现的案件增多问题,该法院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立案部门预备队,并对全体立案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
与此同时,该院还将对立案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对过问立案情况的,全面如实记录,发现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干扰依法立案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