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机构设置   专题报道   司法公开   法院工作   法官园地   法院执行   诉讼指南   法治论坛   法律法规 

 

铁力人民法庭以干警核心价值观践行为民司法

  发布时间:2012-06-13 16:45:11


    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一位健壮的汉子躺在了病床上,倪某因打工回家途径未施工通车的哈伊路与农场三队的交叉口处时被伊春市伊春区园林局的轿货车撞成重伤,家里的顶粱柱倒下了,而肇事者以绥化农垦交警大队的责任划分不公正为由拒绝支付受害者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246410.94元。原告家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来到铁力人民法庭。受理此案后,法庭把此案做为落实核心价值观,真心“为民”的切入点,将核心价值观贯穿案件始终,妥善审理了这起社会影响较大的民生案件。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以种种理由拒不配合法院的送达和审理工作,有意逃避法律责任。为此,庭长组织审判人员仔细研究案情,多次往返铁力与伊春之间进行调解工作,从法理上向当事人阐明了利害关系,从情理的角度要互谅互让。开始双方当事人一度僵持着,谁也不肯让步,办案人员经过多次悉心调解,苦口婆心的劝解,终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赔偿受害人20万元损失的满意结果,受害方主动放弃4万余元的主张,受害人及家人对办案人员感激万分,称办案人员是公正执法的好公仆,并送来了“廉洁奉公保和谐,公正执法为百姓”的锦旗。

责任编辑:韩瑞烨    

文章出处:绥化农垦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5793979 位访客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82号   邮编:150090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