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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理连环案中案 倾心调解为民巧执行

发布时间:2015-06-17 09:45:02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农垦法院绿色草原中心法庭作为该法院司法为民的窗口,处在调处矛盾的风口浪尖,也是化解纠纷的前沿阵地。该庭按照面向基层、面向农场、面向群众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和案情需要,灵活配置司法资源,坚持巡回审判“立、审、调、执”一站式服务,方便辖区各族群众诉讼。演奏出一曲曲“化干戈为玉帛”的和谐乐章,有力地维护和促进了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2015年4月8日中午,作为全省法院调解能手的绿色草原法庭庭长高峰、在与法院执行局办案中,得知其该庭受理的一起被告下落不明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涉案房产可能有变动的信息,立即组织巡回法庭驱车一百余公里的涉案房产地杜蒙县江湾乡,对原告赵海燕与被告丁树生的媳妇杨玉霞、儿子丁海新进行调解。在巡回调解过程中,主审法官高峰给被告方深刻分析此案的法律关系,被告丁树生下落不明的审判程序结果,双方积极诉讼与消极诉讼的不同效果,家庭承担债务的实际意义等释法明理,主审法官在庭审调解中使当事人陷入了深深的沉思。这时主审法官心中已有打算, 看着渐晚的天色,主审法官对着大家说到:“巡回办案是我们的便民措施,但巡回不是目的,化解你们间的矛盾才是目的,今天我们来到你们家也看到了家庭的实际情况,债务应该进行给付,利息具体数额你们商量商量,诉讼费法院也可减交部分”,面对着办案的法官及旁边劝说的亲友,被告丁树生方的媳妇杨玉霞、儿子丁海新与原告赵海燕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方当场给付原告债务本金10万元,利息1000元,诉讼费原告承担,原告当场返还被告持有的房产证、土地证。随后被告方即积极筹款。

    在法庭受理的案件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个小小的事件缘由,犹如亚马逊蝴蝶振翅效应所激发的连锁反应一般,却引发出一连串的事件,最终导致法庭受理一连串的连环案、案中案。连环案件看似很棘手,但只要法官纵观全局,抓住关键点,悉心做好释法明理工作,抽丝剥茧般便可把这局中局、案中案破解,绿色草原人民法庭的出色工作做到了。

    被告方在积极筹款过错中,连环案、案中案显现了。原来借款是买房产了,但被告所购其亲属的房产是一次交付房产,购房款分期给付。后因家境,购房款不能按期全额给付卖房主了,并且买房人被告丁树生平下落不明,买卖双方发生纠纷,后经协商双方同意返房返款,但具体操作及所涉法律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回购房当事人得知巡回法庭的一行人的到来,就和家人也已来到了涉案房产地。法庭办案法官在商议之后得出的结论,两案三方合并调解,才能真正解决其连环案,执行其案中案。于是召集各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围绕情、理、法开始做起了各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式的思想工作、向其解答法律问题。在回购房方提出必须看到全部涉及房产合同协议原件,以保证回购房的安全,巡回法庭派车协助当事人将房产合同协议原件取回确认。最终,在巡回法官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倾情调解下,于当日18时36分购房方和回购房方签订了新的回购房产合同,并当场履行了回购房款,借款人被告方当场给付了债权人原告10.1万元人民币;债权人原告当场将房产证、土地证返还给了借款人被告方,随后购房方将房产证、土地证返还给了回购房方。在法官们积极妥善的化解矛盾纠纷思想疏导下,案件处理达到了连环案当事人满意结案、案中案当场执行的良好社会效果,当事人回归如往常一般平静生活。

    让矛盾尽可能的化解在基层,这既是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需要,也是司法为民的本质要求。绿色草原人民法庭通过以巡回审判的方式,把“社会矛盾化解”贯穿于审判工作中,到群众中去辩法析理、定纷止争,将专业的法律术语转化成通俗易懂的方言释法明理,让案件的法律事实在审判中尽可能地接近客观真实,使法律的指引和评价作用在审判中得到了充分彰显,取得了人民满意的实际效果。

责任编辑:王菲翔    

文章出处:齐齐哈尔农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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