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打“法律白条”,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公平正义,近日,北安农垦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申请执行人刘某诉被执行人苏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历经十年圆满划上句号。
时间推移到2004年9月原告刘某与被告苏某,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刘某于2005年1月向本院申请执行,由于刘某提供不了被执行人苏某的财产可供执行,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搁置。十年过去了,执行法官并没有中断该案,一直在做被执行人苏某的思想工作,并多次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不放弃案件的执行,但由于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该案至今已有十年时间,本金及利息等费用已达到9007.83元。
“躲得过初一,躲不了十五”。十年间,终于案件有了执行信息,经6月23日执行法官对银行的查询,发现被执行人苏某,刚刚存入自己的账户10000元,就被冻结。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苏某宣讲法律,近年来,一些被执行人置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于不顾,置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于不顾,有能力履行法律义务却拒不履行,能拖则拖,能避则避,以拖、赖、躲、逃等消极方式对抗执行,千方百计逃避法院的执行,既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影响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又严重损害了法院执行公信力。
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的亲友们商量后当天凑钱,替他归还欠款本金及利息8000元,给付申请执行人刘某。至此,十年积案得以了结。在场群众对法院执行人员竖起了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