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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案件的特点

  发布时间:2021-06-29 17:16:12


    随着国家经济的迅猛发展,民间借贷市场日益活跃,但借贷目前尚存在许多不规范现象,因此导致的纠纷不断出现。以下是简单分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特点:

    1.诚实信用缺失类。现实中,有些案件当事人没有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目的是为了高利转贷,抽取中间的较高利息差额;还有些案件当事人不考虑自己的偿还能力,利用出借人想获得高额利息的心理骗取出借人的借款,订立自己根本无法如期履行归还义务的还款期限,甚至还会出现借款人跑路的现象。这些现象导致以诚信为基础的民间借贷市场杂乱无章。权利人仅仅依靠自己是无法收回借款的,只能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力。

   2.暴富观念驱使类。案件的审理中发现,借贷利率过高,部分借款方在借款时所写欠据的金额比实际取得的现金要多,把利息直接计算在了借款里。有的借贷利息明显超出法律规定,有的甚至超过了本金,增加了借款人还款的负担,导致借款方没有能力偿还。而有些出借人贪图利益,目光短浅,只考虑高额利息,却没有考虑借款人是否有偿还能力,致使自己的本金及利息不能得到及时偿还,甚至无法追回。

   3.公民法律知识匮乏类。在审理中,时常发现当事人提交法庭的欠据、收据中都有很多不规范的条款,致使文义含糊不清,造成双方当事人矛盾的焦点。在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中,借贷双方当事人最容易发生争议的是利息问题,或者利息约定不具体,或者即使借贷双方当事人约定了利息,却因利率超过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支持。有的借款人甚至没有书面借款合同,出于对借款人的信任,也没有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最终只能吃哑巴亏。

   4.担保、抵押不合法类。担保、抵押系保证当事人维护权利的必要方式。而有些当事人却不清楚担保或抵押的具体规定,出于亲戚朋友关系,或者碍于脸面,或者误信他人的花言巧语,或者因为获取一些小利益等就不要求借贷人提供担保手续,或提供的担保、抵押手续不符合法律规定,形同虚设。因此造成出借人没有得到有力的保证,借款人减少了约束力,导致借款无法按期得到偿还。

  

责任编辑:韩瑞业    

文章出处:齐齐哈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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