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5月14日农垦中级法院肖凤鸣院长来我院调研并指导工作之后,针对肖院长在座谈会上提出的“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的意见,该院研究室在农垦中级法院审管办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将“人民法院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安装在我院服务器上,并进行充分的研究和利用。针对该系统的安装和使用,研究室于6月17日及时制发了《关于人民法院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使用说明》下发给各业务庭和基层庭组,起到了指导作用。
针对“文书纠错系统”模块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与研发该系统的北大法意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并反馈。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模块的“后续文书生成”、“附加法条生成”功能无法正常使用;2015年2月4日施行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该系统未收录;“后续文书生成”功能只能生成判处有期徒刑案件的所有后续文书,判处管制、拘役的案件不能生成“执行通知书”和“结案登记表”等问题。我院研究室将以上问题向研发该系统的北大法意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详实的沟通反馈,并进行了相关技术处理后,截至7月15日,上述问题大部分得到了有效处理和解决,同时在该院服务器上完成了该系统的法律知识库、校验规则、错别字软件的内核技术的更新。
研究室还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技术规范及农垦中级法院裁判文书规范的要求,修改了该系统的默认文书模版设置,使“文书纠错系统”中的“自动排版”功能达到了上级法院对文书排版规范的统一要求。
通过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运用,既减轻了该院一线审判人员的工作压力,提高了办案效率及裁判文书的质量,科技化办案水平也得到了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