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兴隆农垦法院在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优化法庭法官资源配置,提升司法效率等方面加强探索和实践,积极推动法院审判事业的科学发展。
积极参与配合好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该院加强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沟通协调及教育,及时解决法院人员、经费、思想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历时1个月对最高人民法院人事系统进行整体维护,准确填报了在编及退休干警一百余人的各项信息,完成了基础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相关的管理和衔接工作。
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顺利实施。该院为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顺利实施,成立了领导小组和三个工作组,多项措施扎实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一方面重视教育学习,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加强提升业务能力;一方面积极改建诉讼服务中心,增设了专门诉讼区域和服务设施,加强完善基础设施。另外,各业务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派员到诉讼服务中心,协助接待答疑有关立案问题。我院还邀请了辖区行政机关、企事业代表20余人进行座谈,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以及配合法院宣传和落实好立案登记制改革。
积极尝试适用“轻刑快审”机制审理案件。把“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确定为今年的重点调研课题之一。针对辖区内危险驾驶案件较多,建议检察机关集中提起公诉,并先后两次开庭进行集中审理,每次庭审8件,历时不到1小时,平均每案不足10分钟,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约了诉讼资源。通过积极尝试,为探索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积累了实践经验。
积极落实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在认真总结审判权改革试点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我院全面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出台了《案件质量监督及错案追究规定》,成立了案件评查追责委员会,裁判文书由庭长审核、主管副院长签发,放权为审判长审核、独任法官或审判长签发的审判权运行模式,院、庭长和审委会委员参与到合议庭中带头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各人民法庭庭长按年初要求承办案件达到全庭案件的40%以上。
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其作用。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确保案件陪审工作质量。我院组织对新选任的75名人民陪审员进行学习培训,其中63人参加了省高院开展的为期三天的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圆满完成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工作。目前,我院人民陪审员已参加陪案件9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