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至建三江农垦法院的当事人家属,不远千里来到建三江农垦法院为第六合议庭的法官们送来了一面鲜红的锦旗,“正义之剑、人民靠山”表达他们内心对法官们秉公办案,执法为民的感激之情。
事故发生在2014年4月的一天,多年定居在省外的于某某回家探亲期间驾驶电动车与驾驶小型轿车的刘某某在建三江管理局某路段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原告身体左侧上、下肢多发骨折,后在诉讼过程中经司法鉴定部门鉴定,其左下肢伤残等级为九级、左上肢伤残等级为十级。该起事故经交警部门调查,刘某某负主要责任,于某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多次自行协商未果,故于某某诉至建三江农垦法院,要求被告刘某某与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308507.7元。
建三江农垦法院第六合议庭是审理辖区范围内侵权责任纠纷的专审合议庭,该合议庭的法官们对于审理此类案件有着丰富的审判经验。主审法官李贺军在接到该案后多次与合议庭的其他两位官们进行了案情分析与研讨。为查明事实还原真相,切实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法官们多次奔走异地调取证据、鉴定。
先后经两次公开开庭审理,在大量的证据证明下,最终合议庭依法作出了判决,判令被告某保险公司赔偿119500元,被告刘某某赔偿138771.96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在案件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从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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