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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兴隆农垦法院法官顶烈日亲临鱼塘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15-09-10 10:53:44


    9月8日早晨6时许,红兴隆农垦法院南横林子人民法庭协同法院执行局、法警队、农场畜牧科、技术监督局和小煤矿社区20余人,就一起渔业承包合同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

申请人刘某与被执行人段某渔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经红兴隆农垦法院判决段某应偿还刘某欠款11万元及利息54450元,判决生效后段某拒不履行,刘某于2015年3月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找段某协商,段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过程中,段某仍不配合法院工作,法院决定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9月8日,顶着烈日,20余名执行干警即赶赴现场,分头开展安全警戒和执行过程监督,段某的妻子拒不配合法院执行,挡在拉鱼车前不让车走,在执行干警劝阻无效的情况下,被强行带离执行现场。全体干警经过9个多小时的奋战,经过工人捕捞、装箱过秤,8000多斤鱼被及时处置。

文章出处:红兴隆农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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