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农垦法院系统三年发展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及肖凤鸣院长提出的2012年要突出抓好“六项重点工作”的要求,北安农垦法院坚持“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求质重效、真抓严管”的理念,以规范管理为抓手,以制度建设为驱动,以提升案件质效为目标,构筑了“三强化、三坚持、三围绕”的审判质量管理体系。从强化院庭长管理职责上、制度完善上、机制运行上下大力气,在精心审案、精制文书、精确执法上花大功夫。2010年至今,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分别是96.9% 、95.5%、99.6%,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率分别是98.1%、100%、93.3%,执行案件综合结案率分别是100%、100%、38%,上诉率分别是1.47% 、1.8%、0.9%,重审改判率分别是0.36% 、0.5%、0.3%。案件质量呈现“三高一低”,即调撤率高、结案率高、服判息诉率高、重审改判率低,实现了审判质量的新突破。
一、强化“三个职责”,形成审判质量管理合力
审判管理是农垦法院系统要突出抓好的六项重点工作之一。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审判管理工作,深刻认识到“质量要提升,管理先到位”,管理工作是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一个总抓手、总平台,不是短期工作,而是长期任务。必须凝聚智慧、集中精力,强化责任,常抓不懈。
一是强化“一把手”职责,形成“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工作氛围。“一把手”抓。院党组作为决策的“一把手”始终把审判质量管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摆上重要日程、牢牢抓在手中。提出“三高一强”的具体工作目标,即裁判文书制作质量要高、庭审质量要高、评议案件质量要高、调解能力要强。找准审判质量管理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关节点,即“案件的五率”:调撤率、上诉率、重审改判率、结案率、服判息诉率。进行目标管理考评。把“五率”纳入到对每个审判员、业务部门的工作目标管理考评中,实行月考评、季检查、半年初评、年末总评。用“五率”这把尺子来衡量每个审判员、业务部门审判质量的好坏。一切用数据说话,按分数排队,依据分数高低论功评先。审判委员会充分发挥总结审判经验、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决议、研究审判工作中根本性、全局性问题并做出权威性指导等作用。建立审判委员会例会制度。每周四召开固定例会,集中讨论决定有关问题和案件。对于需要及时讨论研究的问题,由院长决定,可随时召开。建立审判委员会委员观摩庭审制度。对于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审判委员会委员要观摩庭审,以便全面深入了解案情,提高决议的质量。建立上诉案件审判委员会复核制度。对所有上诉案件都经审委会最后复核,发现错误启动再审程序予以纠正。2010年至今,审判委员会委员共观摩庭审18次,复核上诉案件27件,研究制定审判质量管理规范性文件30件,评查各类案件461件。抓“一把手”。院党组在审判质量管理中注重抓各业务庭的庭长和法庭庭长,即部门的“一把手”。充分发挥和调动庭长在审判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庭长“一岗双责”,一手抓执法办案,一手抓审判质量管理。在工作中,要求他们做到三个清楚”,即本庭室审判质量的“短板”心中要清楚;“短板”根源所在心中要清楚;每件案件的审理情况心中要清楚。“四个必须”,即“责任田”必须种好,管住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事;重大疑难案件必须自己主审;庭里的每份裁判文书必须自己审核把关;每起审结案件必须自己评查。
二是强化 “一条线” 职责,形成战线抓、抓战线的工作脉络。院党组确定:审判质量管理实行分工负责,战线管理。也就是副院长在协助院长抓全院的审判质量管理的同时,对分管战线的审判质量管理负总责。我院规定,诉讼标的在100万元以上、涉及管局“六区一团”经济格局、企业改制、5人以上的群体诉讼等民商事案件;在罪名认定上与公诉机关有分歧、被告人不认罪、新类型等刑事案件;被执行人是行政机关、农场,申请人是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执行案件,业务主管副院长要通过观摩庭审、听取汇报、沟通协调、担任审判长或主审人审理案件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案件的指导和监督,以此保证案件的质量。
三是强化“一盘棋” 职责,形成全员抓、抓全员的工作网络。对案件质量进行全员管理。审判工作是一个整体,质量大家管,人人挑担子。我院制定了从书记员、审判员、庭局长直至副院长、院长的审判质量管理责任制。每个人在审判质量管理工作中都能找准定位,明确职责。书记员对案件流程信息表、庭审笔录、调解笔录、合议笔录、审委会笔录及卷宗的质量负第一位的责任。审判员对案件的审理、法律文书的制作负第一位的责任。庭局长对本部门、副院长对本战线、院长对全院的审判质量管理负第一位的责任。职责覆盖全员,不落一人。对案件质量进行全方位的管理,覆盖审判的整个流程,从对当事人的接待,法律文书的送达,庭审过程中法官的司法礼仪,审判人员对当事人的调解技巧,合议庭对案件的评议,审委会对案件的讨论以及判决后审判人员对当事人的释法解疑等各个环节都力求审判人员树立“细节决定成败”的意识,从而在全院上下形成了精确细致、严谨周密的工作氛围,为实现案件高质无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坚持“三个到位”,完善审判质量管理措施
在审判质量管理工作中,我院始终坚持贯彻“质效第一、制度规范、综合治理”的方针,时刻不忘案件质量是审判的灵魂与生命,时刻不忘把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措施,作为不断促进审判质量管理工作新发展快发展的前提条件和保障。
一是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坚持规范司法秩序、行为到位。制度是管理的基础,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管权是加强审判质量管理的基本规律。我院在管理中就是通过更加完善的制度规范来保证、约束法官正确适用法律,依法办案。为了明确各审判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制定了从书记员、审判员、庭局长直至副院长、院长的岗位责任制。为了进一步规范案件审判程序,制定了办理各类案件的操作规则。尤其是为了加强对案件流程进行科学的管理,制定了《案件流程管理规则》、《法律文书签发管理办法》。为了对案件质量进行统一规范的评查以及对错案进行责任追究,制定了《审判、执行工作瑕疵评查处罚及改进办法》、《关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规定》、《关于重审、改判案件的评析办法》。正是通过这一系列的执法细则和监督管理制度,有效的规范、约束了审判人员的执法活动,使我院审判质量管理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二是严格案件质量评查,坚持发现和纠错的功能发挥到位。为了让每一个部门、每一名干警对审判质量的认识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我院多年坚持对案件进行常规、专项、重点“三位一体”的质量评查。依据《审判、执行工作瑕疵评查处罚及改进办法》、《关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规定》的规定,由评查委员会对案件进行评查,对评查出的案件瑕疵情况每季度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为防止瑕疵继续发生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个性问题,也为审判监督庭的个案监督提供了评查重点。通过长期对案件质量的评查来保证审判质量长期的稳定。上半年,共评查各类案件226件,已结案件评查率为100%。
三是奖优罚劣,一票否决,坚持错案、瑕疵案的责任追究到位。为了进一步强化全体干警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对案件质量实行奖优罚劣。建立审判质量管理激励机制。年终对办案数量多、质量高的审判员发放案件质量奖金。3年来,先后为18名审判员发放案件质量奖金9000元。建立执法档案制度。设立“一庭一档”、“一人一档”,将各庭和法官的办案质量、工作效率、工作业绩、工作作风和廉政建设等情况如实记入档案,作为评先选优,提职晋级的主要依据。在今年进行的法庭庭长轮岗工作中,2名质量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办案领导能力差的庭、组长被一票否决、追究责任,退出领导岗位。8名业绩突出,责任心强的审判业务骨干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
三、围绕“三个支撑”,夯实审判质量管理基础
立案是审判的起始点,调解是审判的关键点,判决是审判的终结点。围绕“三点”抓好审判质量至关重要,“三点”如基石支撑着审判质量的高度,鼎立三足,不可缺一。
一是严把立案关口,抓住审判质量管理的源头。在立案环节,严把疑难案件、新型案件和可能发生上访案件的准入关,切实防止当事人恶意诉讼,避免将法院无法化解的社会矛盾引入司法程序。对存在信访隐患的案件,事先做好信访风险评估,对于信访风险大,通过诉讼难以化解的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之外,寻求问题解决途径。例如,对于近年来出现较多的农场教育机构改革中发生的部分教师下岗、转岗而引发的人事争议案件,因问题复杂,涉及政策、法规较多,我院从严掌握立案标准,积极引导当事人到行政机关通过行政程序予以解决。在入口上避免了将无法通过诉讼程序化解的案件引入法院,杜绝了法院受理后难判、不能判、判不住的问题出现,从而在源头上保证了案件质量。
二是做好调解工作,抓住审判质量管理的关键。调解一直是我院民商事和刑事附带民事审判的传统优势。在审判质量管理工作中,我院注重调解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在工作目标管理上,建立了诉讼调解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制度,将调解工作的优劣与法庭和审判人员的工作业绩挂钩。在审判流程管理上,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处理信访的全过程。在机制建设上,构建了民商事、刑事、行政、执行“四驾马车”齐头并进,主审人、庭长、主管院长“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多年来,结合工作实践,民商事审判创建了“八心调解法”,刑事审判创建了“347”工作模式。以上调解经验转化为实践,法院在诉前、诉中、诉后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2012年民庭以层递式调解为主线,成功化解了一方当事人涉及中央直属企业、矛盾非常尖锐突出的前嫩公路路段的2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起诉前上访1年之久的龙镇刘英谱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以及涉及龙门农场白广志等17名被告的健康权纠纷一案。刑庭注重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延伸司法职能与交警部门联调联动,做到了交通肇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00%调解结案。成功化解了总局、管局主要领导关注的红色边疆农场因拆迁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及逊克农场沃勇等人故意伤害致死案。调解案件数量的增加也降低了上诉率和重审改判率,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升,实现了“案结事了”。
三是提升判决案件质量,抓住审判质量管理的根本。调解结案是使当事人对争议能够达成协议,是建立在双方对案件处理结果达成共识的基础上的。与调解相比,判决更多的是体现法律对当事人争议的判定,具有强制性。因此,我院非常注重判决案件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有效发挥司法裁判的引导作用。在裁判文书的制作上,要求文书结构完整、格式规范、审判过程表述条理分明、准确清晰;案件事实叙述层次明了、详略得当;法律规定阐明深入浅出,缜密严谨;裁判论证有理有据、通俗易懂。在对判决案件质量的管理上,除了注重发挥院、庭长及合议庭的职责作用外,还特别强化了审委会的职能。具体作法是:对新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判决之前,经主管院长审核后,上报审委会讨论。审委会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逐一审核。经过审委会讨论后,根据不同情况给出三种处理结果:一是认定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确无调解可能的直接下判;二是虽然认定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但存在一定调解可能的,确定新的调解方案后,再行调解;三是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虽不能调解结案,但通过判后释明能够辩法析理,消除当事人疑问的,为主审人指明判后释法解疑的方向。经过审委会的把关,判决案件的质量得到了有效的提升。通过强化审委会的管理、指导职责,把本院审委会讨论的案件进行归类、总结,追求“同案同判”,规范了法官自由裁量权,统一了司法尺度和裁判标准。
审判管理关乎案件质量,关乎法院的公信、关乎发展、稳定的大局。长期实践证明,审判管理搞不好,绝不会有高质量的审判,绝不会有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审判管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必须真抓严管、常抓不懈。审判管理必须是全方位的,要通过完善的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审判管理责任制的落实,严格的执行案件质量管理的各项规定,树立全体干警对办案无瑕疵理念的追求,形成案件质量是法院工作第一要务的价值取向,杜绝错案、瑕疵案的发生,确保案件质量稳中有进,确保每起案件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