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建三江农垦法院青龙山人民法庭经过30余小时的连续执行,成功执结一起因生产物资赊欠产生的经济纠纷案,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0月24日下午16时,申请人刘某要求青龙山法庭帮其保全被执行人岳某90吨水稻,以偿还其赊欠申请人的生产物资款24万元,当时,与岳某同样有经济纠纷的同江市小额贷款公司正在田间抢收粮食,现场情况十分紧急,法庭庭长张雪峰立即召急全庭干警放弃休息日,启动快速立案程序,同时办理相关手续,协调公安分局调取警力协助办案,仅用一个小时,就到达被执行人田中。执行过程中,小额贷款公司在法律威慑下,撤出被执行人田间,法院工作人员随即对岳某及其亲属进行法律宣传,告知逃避履行义务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希望其主动履行付款义务,配合法院执行工作。通过宣传法律和耐心讲解,被申请人最终同意用其水稻抵偿欠款。
经过近10个小时的现场执行,10月25日凌晨2点,被执行的水稻产品与收购企业交接完毕,26日上午,申请人刘某在青龙山法庭拿到执行款。
2015年青龙山法庭全体干警发挥敢于碰硬、敢啃硬骨头的精神,加大案件执行力度,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截止日前,青龙山法庭立案8件,已执结6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